6月底前不動產分戶登記率達到50%以上 年底基本完成

呼和浩特市加快房地產遺留項目不動產分戶登記工作

2021年04月06日10:03  來源:呼和浩特日報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解決不動產“辦証難”問題,保障群眾合法權益,近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加快房地產遺留項目不動產分戶登記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呼和浩特市已辦理首次登記(初始登記)的房地產遺留項目,6月底前不動產分戶登記率達到50%以上,年底基本完成。

  《通知》明確提出,市四區政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為房地產遺留問題“辦証難”的責任主體,負責統一收集轄區遺留項目申辦材料,組織鄉鎮、街道辦事處為購房業主提供批次件集中辦理分戶登記服務,並督促產權人為購房業主出具產權人身份証明、購房發票或收據、分戶圖、授權委托書、申請書。購房業主繳清購房款和相關稅費的,轄區政府、稅務部門、不動產登記機構等單位不得以產權人欠繳稅費為由停止辦理分戶登記。產權人欠繳的稅費通過司法程序追繳。

  《通知》要求,住建部門不再要求房地產遺留項目購房合同進行網簽備案,經濟適用房項目除外。產權人(非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向購房業主開具發票的,購房業主可依據收據繳納契稅,業主自行繳納契稅的,可以憑產權人確認的購房收據或區政府認可的收據繳納契稅。產權人(房地產開發企業)集中收取分戶登記相關稅費且無力為購房業主代繳的,由產權人出具限期繳納承諾,經轄區政府核實確認並出具追繳承諾函,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分戶登記。

  《通知》明確,不動產登記機構對房地產遺留項目分戶登記實行即來即辦,分戶登記綜合窗口根據分戶登記辦理量開通夜市、周末專場滿足群眾辦証需求。不再將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作為不動產分戶登記的要件,完成不動產分戶登記后,業主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納憑証領取不動產權証書。房地產遺留項目中回遷安置房和頂賬房涉及轉移的,由轄區政府負責根據相關合同、協議及購房交款憑証,審核確認實際所有人,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據審核確認結果直接辦理不動產分戶登記,契稅按照商品房相關規定繳納。實際所有人為回遷戶直系親屬的,可按回遷安置房契稅繳納相關規定執行。購房業主拖欠尾款或由產權人提供貸款擔保的,產權人要在申請書中加注同意辦理預告登記意見,為購房業主辦理不動產預告登記証明。

  各單位要不斷提高思想認識,利用好解決遺留問題窗口期,全力以赴推動不動產分戶登記工作,解決好群眾“最后一公裡”問題﹔各地區要對房地產遺留項目建立詳細的工作台賬,逐項目逐樓棟梳理收集申報材料並統計應分戶數、具備條件分戶數以及已辦理戶數﹔要做好宣傳引導,充分利用電視、互聯網等及時准確發布有關信息,解讀政策法規,正確引導社會預期,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拓展公眾參與渠道﹔要強化監督檢查,進一步加強監督管理,建立長效機制,切實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記者 宋向華)

(責編:趙夢月、劉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