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有序推進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工作

2021年01月19日10:15  來源:呼和浩特日報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以2019年12月31日為基准日,將全區各級國有及國有控股大中型企業、金融機構(公益類企業、文化企業及另有規定的除外)國有股權的10%劃轉至內蒙古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通過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彌補因實施視同繳費年限政策形成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在不改變國有資本屬性的前提下實現國有資本的多元化持有。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市財政局作為呼和浩特市牽頭部門,積極有序推進劃轉工作任務落實。

  一是牽頭制定實施方案。根據自治區政府的實施方案和呼和浩特市相關批示要求,市財政局於2020年上半年牽頭起草了《呼和浩特市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實施方案》,經征求各有關部門意見修改完善后,提請市政府審批,市政府以(呼政發〔2020〕14號)文件印發執行。二是組織開展摸底調查。根據《呼和浩特市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實施方案》工作安排,市屬國有企業各監管部門、各旗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對所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組織開展了摸底調查,提出了符合劃轉條件的企業名單和擬劃轉股權方案。三是做好股權劃轉初審。市財政局組織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國資委對各監管部門和旗縣區(開發區)提出的企業國有股權劃轉方案進行初審。市本級共有春華水務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4戶企業符合劃轉條件。經提請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后報請自治區審核確認。四是督促辦理股權變更。經自治區審核確認,呼和浩特市有春華水務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在內4戶市屬國有企業屬於劃轉范圍。按照工作程序,市財政局會同市人社、國資等部門與內蒙古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簽署了《股權監督管理協議》,向各劃轉企業印發了《國有股權劃轉通知》,督促按時完成劃轉國有股權的內部流程,辦理企業產權和股權登記變更。(記者 宋向華)

(責編:趙夢月、張雪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