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開展水上安全教育進校園活動

2021年06月16日10:40  來源:呼和浩特日報
 

為進一步做好中小學和幼兒園學生溺水事故防范工作,保障廣大學生的生命安全,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近日下發《關於開展水上安全教育進校園活動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加強開展校園水上安全教育工作。

《通知》指出,做好青少年兒童防溺水工作,不僅是保護青少年兒童生命安全的重要舉措,也是推進“平安校園”建設的重要內容。各學校要從維護社會穩定和學校安全、保障學生家庭幸福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中小學生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堅決克服畏難情緒,消除麻痺思想,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建立應急預案,明確職責分工,強化協調配合,落實防溺措施,構建全方位的防溺水工作體系,堅決遏制學生溺水事故的發生。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加強宣傳教育,創造防溺水工作氛圍。一要進一步強化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各學校要在校園醒目位置設置防溺水和游泳安全提醒標志標牌,定期開展防溺水安全教育。二要強化對家長的安全教育。要迅速組織廣大教師開展以“防溺水”為主題的安全教育管理活動,用身邊的慘痛教訓進行警示教育,及時將學校防溺水等安全教育送上門、送到家。要通過《致家長一封信》、家長會、家訪、QQ群、微信、電話、手機短信等多種形式,聯系每一個學生家庭、每一位學生家長,及時向他們發布防溺水安全常識提示,反復告誡提醒家長在學生課外和節假日時間要切實擔起監護人的責任,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加強孩子的安全監管,保障孩子的生命安全。

《通知》指出,各校要增強學生自救技能,廣泛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市教育局將聯合內蒙古游泳救生協會,從6月份開始在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統開展水上安全教育巡回培訓活動。採用專題講座培訓方式,面向教育系統全體干部職工、學生家長及學生,廣泛開展游泳安全知識、水中自救方法培訓。各地區、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安排,根據培訓人員要求,組織好參與人員,安排好培訓場地,保証培訓質量,確保活動全面開展、全覆蓋進行,此項培訓活動為公益性活動,活動過程中不收取任何培訓費用。

《通知》要求,呼和浩特市各級各類學校要結合實際,認真分析近年來學生發生溺水案例的規律,加強對本校防溺水形勢的分析研判,圍繞重點時段、重點人群,確定工作重點、創新工作方法,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做到防溺水工作的因地制宜、因校制宜。要積極主動向屬地黨委、政府匯報防溺水安全工作,協調並爭取綜治、應急、水利、自然資源、鄉鎮和社區(村組)等部門,切實加強防溺水社會宣傳工作。各學校要建立班級安全信息報告制度,強化班主任責任,加強學生特別是寄宿生出勤管理,對缺課的學生要迅速查明原因,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凡發生學生溺亡事故的,學校要迅速報告,不得遲報和瞞報,嚴格落實防范學生溺水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因防溺水安全教育宣傳責任不落實導致學生溺水事故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部門和學校的責任。(記者 苗青)

(責編:孟佳澍、張雪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