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訴訟顯身手 專項行動護民生

2021年05月11日17:05  來源:烏審檢察
 

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開展以來,烏審旗人民檢察院充分發揮檢察公益訴訟職能職責,從影響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身邊小事做起,立足檢察職能,呵護民生民利,有效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探索“河湖長+檢察長”法治新模式

推進河湖生態治理,共護烏審旗河湖“長治久清”

巡邏檢查河湖生態環境治理情況

烏審旗人民檢察院與旗河長辦聯合印發《關於建立河長制湖長制工作銜接機制的暫行辦法》,建立了協調領導、信息共享、辦案協作、日常聯絡等工作機制。近日,烏審旗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左晨光聯合旗水利局、林草局等部門有關同志共同部署開展河湖水生態環境和水資源保護專項行動,採用專項檢查、日常巡邏、跟蹤回訪等方式對河湖長制工作開展法律監督,督促相關蘇木鎮、嘎查村及時清除“四亂”問題,有力推動行政執法和檢察監督無縫銜接,提升河湖生態環境治理保護法治化的水平,形成水生態環境保護的工作合力。

落實最高檢“四號檢察建議”

督促窨井蓋修復,守護群眾“腳下安全”

維修更換前

維修更換后

烏審旗人民檢察院在履行檢察公益訴訟職能過程中發現烏審旗賽罕路政府丁字路口東,存在窨井蓋缺失現象,被破壞的井蓋周邊既未設置明顯安全標志,也未做任何防護措施,對行人和車輛通行安全帶來了嚴重的安全隱患。我院在發現窨井蓋安全問題后及時向相關單位發出檢察建議書,建議其依法履行對窨井蓋治理的監管職責,及時對破損的窨井蓋修復並加強日常巡查,形成常態化機制。該單位收到檢察建議后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對問題井蓋進行了維修和更換,決定在今后的工作中進一步完善檢查機制,加大巡查頻次,切實消除腳下安全隱患。

開展供水公益訴訟專項監督

督促加強供水安全監管,確保群眾“飲水安全”

檢查自來水廠

檢查水源獲取過濾消毒情況

飲用水安全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群眾最關心的突出問題。烏審旗人民檢察院對旗內的自來水廠進行檢查,重點查看了水源獲取、過濾、消毒等處理工藝和水質情況。走訪過程中,發現部分自來水廠未取得取水許可証、衛生許可証或相關証件已過期﹔水泵運行、水質淨化、水質檢測等工作人員未進行衛生培訓和健康檢查,健康証過期﹔供水設施清洗不到位等問題。調查核實后,烏審旗人民檢察院與旗水利局、衛健委及相關蘇木鎮及時溝通說明情況,要求妥善處理供水單位存在的違法違規情形,積極履行對供水單位的安全監管職責,合力守護老百姓的“生命源泉”。

河湖管理、窨井蓋及自來水這些事情雖小,卻與群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烏審旗人民檢察院從細處著手,用實際行動踐行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下一步,烏審旗人民檢察院將繼續立足公益訴訟職能,切實維護公共安全和群眾合法權益,為護航綠色烏審貢獻檢察力量。(郭婷婷 特尼格爾)

(責編:張雪冬、劉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