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呼和浩特市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了解到,結合呼和浩特地鐵分時客流統計特征,經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自即日起地鐵1、2號線21時至22時列車運行間隔由12分鐘調整到15分鐘。首末車時間及其他時段列車運行間隔保持不變。
調整后,地鐵1、2號線運營時間為6時至22時,列車高峰發車間隔6分鐘,平峰發車間隔10分鐘,20時至21時發車間隔12分鐘,21時至22時發車間隔15分鐘﹔工作日早高峰為7時至9時,晚高峰為17時至19時﹔節假日及雙休日早高峰為9時至11時,晚高峰為16時至18時。
廣大乘坐地鐵出行的乘客,請留意車站首末班車時間,做好出行規劃,合理安排行程。(記者 許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