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對領導干部不擔當不作為動真格

2020年11月26日09:56  來源:內蒙古日報
 

近日,包頭市出台了《不擔當不作為領導干部認定和組織處理辦法(試行)》,著力解決不擔當不作為的問題,旨在推動各級領導干部時刻保持坐不住的緊迫感、慢不得的危機感、等不起的責任感,發奮圖強、主動作為。

據了解,該《辦法》聚焦上級決策部署和市委中心工作,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相統一,突出可衡量、可操作、能落地,從落實上級決策部署、營造一流營商環境等11個方面,明確細化了領導干部不擔當不作為具體情形和處理方式,倒逼干部敢扛事、願做事、能干事、善成事。

在落實上級決策部署方面,不傳達、不學習,或者傳達學習不及時的﹔方案舉措不切實際、照搬照抄,與上級或其他地區單位相似度高的﹔推動工作畏首畏尾、拈輕怕重、庸懶散拖,執行力不強,未按時限要求完成任務的﹔工作質量不高、效果不好,群眾意見較大的。因上述情形,被上級通報、約談、挂牌督辦、媒體曝光、造成不良影響或情節嚴重的。

營造一流營商環境方面,對照《包頭市打造一流營商環境若干措施》,在精簡審批事項、縮短審批時間等承擔的職責任務上,未達到要求或差距較大的﹔對各類市場主體和群眾的合理訴求該辦不辦,或者在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承諾不兌現、服務不到位的﹔被上級通報,造成不良影響,或各類市場主體、群眾反映強烈的﹔服務重大項目、重點民生工程不力,造成項目推進緩慢、甚至停滯,或被省級以上媒體曝光、引發重大負面輿情等嚴重后果的。

對照市委、市政府年初確定的招商引資目標任務,因行動不迅速、措施不得力、服務不到位等,導致國內(區外)資金到位情況、引進項目、協議投資額等主要指標出現下降,或影響全市時序進度的﹔導致總量或增速年度排名后3位,或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導致已正式簽約項目未能落地的。

在全國文明城市等國家級創建活動方面消極應付、行動緩慢、推諉扯皮,導致創建工作進展緩慢,被市委、市政府通報的﹔導致影響測評項目達標,或被投訴舉報、上級媒體曝光等,造成不良影響的﹔導致本地區本單位承擔的創建任務未完成,嚴重影響全市測評成績,或管轄、職責范圍內發生直接影響連創連評結果,出現負面清單所列情形的。

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方面重視不夠、消極應對,瞻前顧后、患得患失,預警不及時、穩控不到位,造成一定影響的﹔導致被上級點名通報,或引發輿論炒作、群體性事件,造成負面影響的﹔造成嚴重后果,導致重大或惡劣影響的。

全面從嚴治黨方面落實“兩個責任”不力,負責的工作和領域管理混亂、矛盾突出,連續出現干部違紀違法問題的。

旗縣區和稀土高新區在全市年度考核中,排名后2位或重點指標增速低於全市平均水平的﹔當年排名較上一年度下滑超過2位,上一年度排名后2位且當年沒有提升的﹔連續2年未完成個人承擔的全市年度績效考核目標任務的。

在向市民報告、請市民評議、聽市民意見活動中,基本滿意和不滿意合計得票率達到20%以上的等等。

對上述不擔當不作為情形的領導干部,經調查核實后,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視情形給予約談、書面檢查、誡勉、離崗培訓、停職檢查、調整職務、責令辭職、免職或其他組織處理。(記者 劉向平)

(責編:劉澤、張雪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