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

內蒙古部分行業中小企業“兩稅”減免政策程序及注意事項發布

2020年03月27日16:06  來源:人民網-內蒙古頻道
 

新聞發布會現場

人民網呼和浩特3月27日電(富麗娟 張聿修)27日上午,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第52次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為扶持自治區中小企業復工復產和走出疫情造成的困境,2020年3月12日,自治區財政廳、內蒙古稅務局印發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號)(以下簡稱《公告》)。會上介紹了辦理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政策程序及注意事項。

據介紹,《公告》的主要內容有兩項政策:《公告》第一項內容確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內蒙古疫情解除當月止,對交通運輸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旅游(包括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游覽景區管理兩類)等行業的中小企業,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公告》第二項內容確定,除上述六個行業外,其他行業的中小企業受疫情影響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按規定程序申請減免。

房土兩稅減免的辦理程序如下:享受《公告》第一項免稅政策的六個行業的中小企業,按照現行規定,可採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資料留存備查”方式,由納稅人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免稅條件,符合條件的,可申報享受房土兩稅免稅政策,並留存資料備查。鑒於內蒙古房土兩稅實行按年征收,每半年繳納一次,具體繳納時間為5月和11月,因此,納稅人應在2020年5月納稅申報時結合疫情解除時間辦理。

六個行業以外的其他中小企業,可申報享受《公告》第二項規定的房產稅減免稅政策。申報的條件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確有困難”﹔申報程序是:企業可向所在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提出減免稅申請,由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審核匯總后,於2020年9月底前統一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

六個行業以外的其他中小企業,還可申報享受《公告》第二項規定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稅政策。申報的條件也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確有困難”﹔申報程序是:按照現行《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管理辦法》,由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於2020年當年向旗縣級稅務機關提出減免稅申請,然后根據管理權限不同,由旗縣級(含)以上稅務機關核准減免。企業提出上述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稅申請時,需提交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申請報告、納稅人減免稅申請核准表、土地權屬証書或其他証明使用土地的文件復印件等資料。

發布會還指出其他行業的中小企業申請享受疫情期間房產稅減免政策,要自覺根據“企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確有困難”的條件進行申報,對於弄虛作假、騙取稅收優惠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一經發現將及時調整出名單。

同時,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若指定財稅部門具體承辦此項工作,各盟市財政局或稅務局要主動靠前服務,認真審核把關。受理並審核疫情期間房產稅減免政策的標准也是:“企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確有困難”。各地要結合實際,發揮主觀能動性,對企業負責,對當地政府負責,創造性地、扎扎實實地落實好《公告》規定的房土兩稅減免政策。

(責編:劉澤、張雪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