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有關工作要求,堅決打贏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攻堅戰,自治區已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為有效形成疫情防控合力,從即日起,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設立舉報電話:0471-4860051、4860058,對各地區、各部門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以下行為和問題的,請廣大人民群眾進行監督舉報。
一、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責任落實不到位的。
二、不服從組織安排、擅離職守、失職瀆職、推諉扯皮、貽誤防控工作戰機的。
三、防控措施不落實、不到位、不得力的。
四、重要信息不報、瞞報、漏報、遲報、錯報、謊報的。
五、貪污、挪用、截留、擠佔疫情防控資金和物資的。
六、哄抬物價、囤積物資、借機漲價等破壞市場秩序、非法謀取暴利的。
七、其他違法、違規、違紀行為。
內蒙古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