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出实招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

2021年05月24日15:39  来源:人民网-内蒙古频道
 

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通辽市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通过走进广播电视台直播间、针对不同人群发放《条例》宣传手册、通辽12333微信公众号举案说法、在公共场所张贴标语、到建筑工地和大型企业现场宣讲等方式,扩大《条例》的影响力,提高农牧民工依法维权的意识。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宣讲《条例》

通辽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在直播间现场解答农牧民工工资支付问题

“咱们得一分为二来看《条例》,一方面,保障了广大农牧民工依法获得劳动报酬,也就是劳有所获,干完活了能拿到足额的工资。另外一方面,引导用人单位把功夫下在平时,必须严格落实农牧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以及实名制、工资与工程款分账制、银行代发工资制‘两金三制’管理要求,这样才能有好的声誉,农牧民工也能信得过。”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科科长高双云介绍,大多数拖欠农牧民工工资事件都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虽然原因复杂,但从根源上分析,主要有三类。一是工程款拖欠引发工资拖欠,虽然相关政策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为由拖欠工资,但很多企业没有真正理解并贯彻这一规定,存在“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错误思想。认为工程款拿不到,就可以作为拖欠工资的理由。同时,现实中个体自然人挂靠公司资质承揽工程的情况不同程度存在,由于其自身抵御风险能力较弱,遇有工程款不到位的情况,很难依靠自身能力及时周转资金解决问题。二是工程款流转层级过多,引发工资拖欠。工程多层分包、转包,层层剥取利润,导致风险逐级下压。工资经过多层流转才最终发放到农牧民工手中,一旦中间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导致拖欠工资现象。三是工程争议引发工资拖欠,有的企业、老板在出现工程质量、计量、利润等争议问题时,将矛盾转嫁到农牧民工身上,利用政府高度重视农牧民工工资问题这一政策环境,将工资作为筹码和工具,错误地争取利益。

通辽市针对劳动监察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聚焦工程建设领域,严厉打击发包、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预防欠薪现象发生,确保精细化、标准化、全覆盖落实保障工资支付各项制度。同时,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和资金预算管理,确保政府工程和国企项目“零欠薪”。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坚决打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符合列入“黑名单”条件的,实施联合惩戒,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截至今年4月底,通辽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解决欠薪案件33件(立案3件、协调解决30件),涉及农牧民工174人,涉及金额332.16万元。信访系统交办案件30件,已办结30件。1家企业被列入欠薪“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并在各类媒体和网站进行公开曝光。(王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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