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四次全体会议

2020年07月15日09:56  来源:内蒙古日报
 

7月14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四次全体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政法委员会第二十六、二十七次全体会议精神,通报自治区政法系统“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听取各有关单位2020年度上半年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林少春主持会议,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并讲话。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衡晓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出席会议并汇报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林少春指出,自治区政法单位、全区各级政法机关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和全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认识和全面把握颁布实施民法典、全国人大涉港决定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和把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增强做好政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自觉落实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林少春强调,全区政法工作要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主动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新形势,做好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工作,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战,切实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积极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重点难点攻坚,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如期顺利完成。要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为契机,不断加强新形势下政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精心组织督导考核,敢于动真碰硬,坚决打好刀刃向内、正风肃纪攻坚战,奋力谱写政法事业发展新篇章。(记者 及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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