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切實做好全額資助城鄉困難群眾參加2021年度基本醫療保險工作

12月20日前完成所有符合條件的資助對象的參保工作

2020年09月17日14:56  來源:呼和浩特日報
 

  記者從市醫療保障局獲悉,為切實做好呼和浩特市全額資助城鄉困難群眾參加2021年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市醫療保障局近日下發了《關於全額資助城鄉困難群眾2021年度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據介紹,呼和浩特市對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市福利機構集中供養的人員除外),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調整2021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准的通知》標准全額資助個人繳費部分。

  《通知》要求,全市符合醫療救助資助參保的對象必須在戶籍所在地旗縣區進行參保登記,實行集中參保繳費﹔2020年度在呼和浩特市或異地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資助對象憑當年度參保繳費收據到所屬旗縣區醫保經辦機構申請資助,資助標准為呼和浩特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承擔部分﹔市級福利機構集中供養的“三無”人員、孤兒參保資金由供養經費支付,供養機構負責在所屬旗縣區醫保經辦機構進行參保登記,集體辦理參保繳費事宜﹔資助參保對象個人自費繳納2021年度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憑稅務部門繳費收據到所屬旗縣區醫保經辦機構辦理退費,退費時間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各旗縣區醫療保障局要與本地區民政、鄉鎮、街道辦等部門做好資助參保人員信息的核查工作,確保參保人員信息的准確性﹔各旗縣區醫療保障部門要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於9月底前完成困難人群的集中征繳工作,確保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所有符合條件的資助對象的參保工作,實現應保盡保,圓滿完成資助目標任務。(記者 梁婧姝)

(責編:趙夢月、張雪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