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民攜手保護野生動物 共建和諧生態環境

2020年08月04日16:58  
 

“我們在院子裡發現了一個類似狐狸的動物,” 7月26日下午,興安盟科右中旗森林公安局杜爾基派出所接到報警電話,電話那邊的巴彥呼舒鎮罕烏拉嘎查村民霍某正請求森林公安警察協助。

民警抵達現場后,經仔細查看確認該動物為國家三有(有益的、有重要經濟價值、有科學研究價值)野生保護動物“貉(hé)子”,民間又稱土狗。通過查看,該貉子無明顯外傷,但暫且還不不具備野外生存能力。現貉子已經移交給科爾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野生動物救助中心,待恢復傷情和體力后放歸自然。

7月28日上午,科右中旗森林公安局紅星派出所也接到群眾報案,巴彥呼舒鎮一戶居民在自家倉庫中發現一隻“貓頭鷹”,不能飛行。接警后,紅星派出所民警迅速和報案人取得聯系,及時趕到現場進行救助。據報案人說這隻貓頭鷹到村民家倉庫內已經有幾天了,不能飛行,但精神狀態良好。

經過民警辨認,該野生動物系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雕鸮。之后,民警與科爾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安局取得聯系,將其送往科爾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野生動物救助中心,對它進行進一步體檢檢查之后,待完全康復后,放歸自然。

2020年來,科右中旗森林公安局共出動警力2254人次、車輛699台次,對野生動物養殖場、候鳥棲息地、候鳥遷徙主要通道、野生動物活動區域、市場、餐飲行業等200余處進行檢查巡邏。截止目前共破獲違法捕獵案1起,收繳野生動物死體1隻,處理違法嫌疑人3人。年初以來通過群眾報警共救助大雁、雕鸮、紅腹錦雞、東方角鸮等國家二級保護動物6隻,救助刺猬、貉子等三有動物2隻,均已送到科爾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野生動物救助中心實施治療。(常福 董立紅)

(責編:張雪冬、劉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