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呼和浩特2月10日電(張聿修)2月10日,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副秘書長楊利民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支持防控疫情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困難中小企業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進行政策解讀,就相關問題答記者問。
記者:我們從各省的新聞發布會了解到,目前許多省區市都出台了幫助中小企業渡過難關的措施,我們注意到自治區也出台了相關政策措施。請您介紹一下這方面的總體情況?
楊利民:此次疫情突發且來勢洶洶,不少企業措手不及,生產經營面臨困難,幫助企業渡過難關,有助於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也有利於緩解疫情對經濟社會的沖擊。自治區黨委、政府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及時出台相應的政策和措施,保障防控疫情重點企業生產經營、解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目的就是維護好正常經濟社會秩序,與企業一道共渡難關,全力支持和組織推動相關企業復工復產,多管齊下,統籌抓好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
自治區政府2月7日印發的《關於支持防控疫情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困難中小企業健康發展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政策措施),從優化審批服務、加大金融支持、減輕企業負擔、做好企業服務等4個方面,圍繞企業運行面臨的突出問題和現實困難,提出了15條務實舉措,把支持范圍聚焦到防控疫情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困難中小企業上,支持環節聚焦到與生產經營相關的審批、原料供給、融資、稅費、用工、政務服務等關鍵環節,不僅有利於防控疫情重點企業組織生產、擴大生產,有效解決原輔材料、用水用電用氣、資金需求等問題,而且有利於企業在防護措施和安全生產條件具備時有序復工,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減輕企業負擔,充分發揮支企之策效力,真正做到雪中送炭。
考慮到以上政策是在特殊時期執行的應急政策,有明確期限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沒有明確期限規定的在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后自行終止。下一步,自治區還將陸續出台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細化措施和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以務實管用、精准有力、即時生效的措施,全力以赴支持企業恢復和開展正常的經營活動,讓企業感受到特殊時期的特殊溫暖,紓困解難、共克時艱,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努力實現2020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
記者:受疫情影響,部分中小企業可能無法按期辦理納稅申報,還有些中小企業因特殊困難可能無法按期繳納稅款,請介紹一下,對此問題,自治區採取了哪些應對措施?
楊利民:為全力緩解因疫情造成的企業停工停產、納稅困難等問題,減輕企業稅費負擔,自治區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規定,進一步優化了稅費征管措施,持續拓展“非接觸式”服務,幫助困難企業共克時艱。
一是適當放寬辦理延期申報和延期繳納稅款的條件。1月30日,國家稅務總局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全國范圍內將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報納稅期限延長至2月24日。在此期限內,自治區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期申報的納稅人,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申請辦理延期申報業務,並按照《稅收征管法》要求預繳稅款,各地主管稅務機關收到申請后先予以審核批准,待疫情結束后再補充相關紙質資料﹔對於無法按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申請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業務,各地主管稅務機關收到申請后,逐級上報至內蒙古稅務局審批,延期繳納稅款期限不超過3個月,待疫情結束后再補充相關紙質資料。此外,為了減少辦稅廳人員聚集接觸和納稅人往返辦稅廳次數,內蒙古稅務局聚焦發票領用環節,在電子稅務局系統中增加了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網上驗舊功能和網上申請辦理發票寄遞業務,推出發票“線上申領,線下配送”的服務方式,實現發票領購“零次跑”。
二是採取有效措施切實減輕個體工商戶經營負擔。疫情發生以來,許多個體工商戶已經停止正常生產經營,為了切實減輕其生產經營困難,各地主管稅務機關通過電話、微信、i稅平台等渠道主動聯系起征點以上納稅人,積極為他們辦理停業手續。比如:對領取定額發票的納稅人,稅務機關首先通過金稅三期征管系統為納稅人辦理停業,待疫情結束后再補充相關紙質資料﹔對領取機打發票的納稅人,從本周起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自行辦理停業手續,待疫情結束后再補充相關紙質資料。另外,各地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實際經營情況,適當下調2020年一季度定額,減輕個體工商戶經營負擔。
三是確保各項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稅收政策落到實處。自治區已經出台相關政策,對區內受疫情影響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的中小企業,部分或全部減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同時,針對國家出台的稅費方面優惠政策,如交通運輸、餐飲、住宿等行業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稅費優惠、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臨時性的工作補助、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的政策等,我們加強了這方面的學習和宣傳輔導,確保把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實處。
記者:在抗擊疫情期間,自治區為什麼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社會保險費會不會影響參保人員待遇發放?在當前特殊的形勢下,自治區實施的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與以往政策有何不同?
楊利民:在抗擊疫情期間,一些企業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無力繳納社會保險費,自治區及時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允許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並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企業返還失業保險費,就是要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崗位,支持企業渡過疫情難關。
一是繼續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將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時間由2020年4月30日延長到2021年4月30日。
二是允許緩繳養老、工傷、失業保險費。針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經營困難、無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企業,經盟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批准,可以緩繳工傷、失業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可以將應繳養老保險費征收期延長至9月底。逾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備后,不計收滯納金,相關補繳手續可以在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完成。未能按時辦理參保登記的單位、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允許在疫情解除后補辦。在政策執行過程中,各級人社部門將對因疫情影響緩繳、補繳社會保險費的情況作出專門標識,不會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也不會影響參保人員待遇正常發放。
三是返還失業保險費。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經營困難的中小企業,返還標准提高到上年度6個月企業及其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與過去執行的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不同的是,這次放寬了政策執行條件,將中小微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的裁員率標准,由原來不高於上年度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放寬到不高於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也就是說由低於上年度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4.5%,放寬到不高於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5.5%﹔對於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也就是說由低於上年度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4.5%,放寬到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這樣將更多地惠及到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企業。
記者:在保障防控疫情重點企業生產經營,解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企業的生產經營困難方面,我們採取了哪些金融扶持政策?
楊利民:近期,人民銀行、財政部等部門陸續下發政策文件,從金融源頭供給和服務保障方面作出系統性安排。自治區將重點在加強政策傳導、精准落實上下功夫,穩定金融支持,強化服務保障,助力全區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一是保障信貸供給。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重點醫用物資和生活物資生產、運輸、銷售的重點企業信貸投放。對於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游等行業以及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中小企業,做到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通過展期、無還本續貸、信貸重組、減免逾期利息等措施,實現應貸盡貸、能續快續,確保2020年中小企業信貸余額不下降。
二是降低融資成本。鼓勵金融機構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企業,在原有貸款利率基礎上再下浮10%左右,確保2020年融資成本不上升、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利率下降0.5個百分點。同時,我們還在用足用好專項再貸款和貼息政策上採取了一些辦法,支持相關疫情防控重點企業資金需求。
三是加大融資擔保支持。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充分發揮融資增信功能和示范帶頭作用,取消反擔保要求,降低擔保和再擔保費率,適度延長代償追償期限,為受疫情影響較大、擔保物較少的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支持。
記者:在疫情防控期間,為盡量減少企業群眾到實體政務大廳辦事,更好發揮網上政務服務平台作用,自治區採取了哪些措施?
楊利民:疫情防控期間,為避免或減少人員聚集,更好發揮網上政務服務平台作用,自治區重點從兩方面入手加強政務服務工作。
一是盡量減少線下辦理。疫情發生后,自治區政務服務局及時發布了《關於加強疫情防控開展“網上辦”“預約辦”“郵寄辦”減少到大廳辦事的倡議書》,並通過推遲辦理非緊急事項、熱線電話預約辦理、開設專用通道加快辦理與疫情防控相關的政務服務事項、強化現場辦理防護等一攬子措施,盡量減少企業群眾到實體政務服務大廳辦事,避免人員聚集。
二是有效發揮線上作用。為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自治區全力推動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目前,全區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已初步建設完成,並與全區各盟市政務服務平台實現了對接,自治區本級33個部門的886項政務服務事項全部進駐自治區政務服務網,網上可辦率已達到92%。為充分發揮網上政務服務平台作用,一方面,大力加強宣傳推廣,通過自治區政府門戶網站、政務服務網、微信公眾號以及廣播電視台、報社等多家媒體及時發布倡議書和政務服務“網上辦”流程指南,擴大社會知曉度,積極引導企業群眾網上辦事﹔另一方面,強化平台技術和數據支撐,加強人員值班值守,加大各業務部門的協調聯動,確保網上政務平台高效運行。同時,各盟市也大力推動線上服務,春節期間陸續在各自網站發出倡議書,引導鼓勵企業群眾通過各級政務服務網和部門網上平台,開展網上辦事、掌上辦事,實現不見面也能辦成事、不出門也能便捷高效辦事。
記者:對與防控疫情有關的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經營困難的中小企業,我們是採取什麼措施來幫助企業降低成本的?
楊利民:一是對從事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的企業,藥品的補充注冊、再注冊和醫療器械產品的首次注冊、變更注冊、延續注冊申請,其注冊費的收費標准降為零。
二是對運輸防控疫情物資及人員的車輛開辟綠色通道,發放通行証,免費快速通行高速公路。
三是在疫情防控期間採取支持性兩部制電價政策,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第一,對於疫情防控期間暫時不能正常開工、復工的企業,放寬容(需)量電價計費方式變更周期和減容(暫停)期限,電力用戶即日可申請減容、暫停、減容恢復、暫停恢復﹔申請變更的用戶不受“暫停用電不得小於15天”等條件限制,減免收取容(需)量電費﹔對於疫情發生以來停工、停產的企業,可以適當追溯減免時間。第二,對於因滿足疫情防控需要擴大產能的企業,原選擇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繳納容(需)量電費的,實際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超過部分按實計取。第三,全力保障為疫情防控直接服務的新建、擴建醫療等場所用電需求,採取免收高可靠性供電費等措施,降低運行成本。
四是對防控疫情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經營困難的中小企業,實行用電、用氣等“欠費不停供”措施,待疫情結束后3個月內及時補繳相關欠費,不收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