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政協:提案辦理工作實現“五個首次”

2020年01月11日20:12  來源:人民網-內蒙古頻道
 

會議現場。陳立庚 攝

自治區政協副主席其其格作政協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十二屆二次會議以來提案工作情況的報告。陳立庚 攝

人民網呼和浩特1月11日電(陳立庚)1月11日上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二屆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在內蒙古人民會堂開幕。自治區政協副主席其其格作政協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十二屆二次會議以來提案工作情況的報告。

其其格指出,一年來,內蒙古政協共收到提案833件,其中,大會提案809件,佔95.97%﹔平時提案24件,佔4.03%。經審查,立案718件,轉並案33件,轉信息67件,轉來信13件,撤案2件。截止2019年12月,交辦提案答復率100%。

其其格表示,自治區政協把2019年定為提案辦理年,通過修訂提案工作條例、制定提案工作提質增效辦法等規范性文件,持續強化提案辦理協商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做到持續發力,逐年推進。2019年,內蒙古政協提案工作實現了五個首次,其中,在政協雲平台建立了新的提案工作系統,首次開通提案查重、語音錄入、查閱歷屆提案和辦理復文等功能,開通了蒙古文提案工作系統﹔首次向委員印發了不立案轉來信和轉社情民意信息地《告知函》,對不具備立案條件、但對黨政部門有重要參考價值的資訊,以委員來信或社情民意信息的方式,轉交有關領導和相關部門,為黨委政府掌握實情、有效決策發揮作用﹔首次向各辦理提案不及時、不規范、委員不滿意的單位發送《提案督辦函》,發揮了很好的督促作用﹔首次建立了提案辦理四級責任工作機制,自治區黨委、人大、政府各部門和各盟市黨委政府都明確了提案辦理的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責任部門和具體承辦人,明確責任分工﹔首次開展了“提案工作雙向評議”,提案者對提案辦理情況進行評議,提案辦理單位對提案質量進行評議,推動了提辦工作雙促、雙提高。

據了解,截止2019年底,內蒙古政協所有提案承辦單位全部報告了全年提案辦理和自檢自評情況﹔提案委員會全年接待委員來電、來函、來訪339次。

點擊進入2020內蒙古兩會專題

(責編:劉澤、張雪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