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查扣一輛載物超高電動車

2020年01月07日11:17  來源:呼和浩特日報
 

  日前,一輛電動自行車載著2米多高的貨物晃晃悠悠在路上行駛時被執勤交警查獲。經目測,該電動自行車所載貨物頂端離地面至少有2.6米的距離。隨后交警對電動自行車予以依法扣留,責令騎車人對所載貨物進行轉載,並依法進行了處罰。

  當日上午,新城區交管大隊四中隊交警在海拉爾大街與哲裡木路路口執勤。一輛電動自行車沿海拉爾大街由東向西行駛到路口,交警發現該電動自行車所載貨物嚴重超高,旁邊的其他自行車見狀也紛紛為其讓道,交警趕忙上前對其攔停。經檢查,該電動自行車所載貨物為三台保鮮櫃,每台保鮮櫃寬度均超過60公分,疊放到一起就達1.8米以上。交警詢問其原因,騎車人解釋因為運送距離不遠,雇主為圖方便,保鮮櫃重量不重,自己也為掙點錢,所以就接下了這個單,總覺得路上騎得慢點不會有什麼意外。交警結合發生過的事故案例,現場對騎車人進行批評教育,騎車人也意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和潛在的安全隱患,於是主動聯系到雇主進行轉載,並虛心接受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規定,非機動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寬度,左右不得超出車把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 、后端不得超出車身的0.3米。交警提示,每一起交通違法都會埋下不同程度的安全隱患,若等意外發生則悔之晚矣。(記者 苗欣 通訊員 王永明 劉計強)

(責編:張雪冬、劉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