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區黨委印發《關於加強黨的領導做好新時代人大工作和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自治區黨委人大工作會議的重要成果。在新的歷史起點上,自治區黨委召開會議並出台文件,專門研究和全面部署全區人大工作,充分體現了自治區黨委對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視,對於開創全區人大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涵蓋了人大工作和建設的主要內容,並明確了目標任務和措施,突出了針對性和指導性。
新時代內蒙古人大工作的總體要求
做好新時代人大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緊緊圍繞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內蒙古工作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創造性的做好工作,更好助力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攻堅任務,為內蒙古探索走出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建設亮麗內蒙古、共圓偉大中國夢提供根本政治制度支撐和保障。
加強黨對人大工作的全面領導
《意見》著眼於把黨對人大工作的全面領導落到實處進行了安排部署。
完善黨委領導人大工作的制度:每屆黨委任期內召開1次人大工作會議,定期專題研究人大工作,重視解決人大工作和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充分發揮人大常委會黨組的領導作用:人大常委會黨組要落實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各項制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嚴格執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人大常委會設立機關黨組。自治區人大各專門委員會設立分黨組。支持派駐人大機關紀檢監察組履行監督責任。
加強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憲法的宣傳教育。把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作為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列入黨校教學計劃。黨委宣傳部門要把人大工作宣傳納入總體工作部署,講好人大故事,傳播民主法治精神。扎實開展國家憲法日宣傳活動。
為改革發展穩定筑牢法治根基
《意見》明確提出要在黨的領導下,發揮人大在立法中的“三個方面主導作用”,強化立項主導,統籌提出立法項目,科學編制立法規劃和計劃﹔強化起草主導,涉及綜合性、基礎性、全局性的法規,應由人大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直接組織起草﹔對其他部門起草的法規,要主動介入、及時掌握工作進展和動態﹔有重點的實行起草小組“雙組長”制。強化審議主導,科學確定審議次數,重要法規提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地方人大立法要圍繞哪些重點?《意見》明確提出要圍繞實現高質量發展加強經濟立法,圍繞民生和社會治理加強惠民立法,圍繞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加強生態環保立法,圍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加強弘德立法,圍繞區域協同發展戰略和特點加強協同立法。
使人大監督工作從“做了”向“做好”和“做實”轉變
《意見》提出堅持人大監督的政治定位、法律定位,依法落實人大對“一府一委兩院”監督制度,堅持依照法定職責、限於法定范圍、遵守法定程序全面強化監督職能。
如何讓法律的牙齒真正咬合?加強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堅持問題導向,通過召開人大代表、專家學者座談會,開展法律知識問卷調查,組織明查暗訪等形式,認真查找法律實施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嚴格對照法律條文撰寫執法檢查報告,發揮好執法檢查的“法律巡視”監督利劍作用。
預算決算審查和監督怎麼做?政府要將重要績效目標、績效評價結果與預決算草案同步報送同級人大,並向社會公開。政府通過舉債融資的重大建設項目應當報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審查批准。各盟人大工委、設區的市人大常委會要加快預算聯網監督系統建設,鼓勵有條件的旗縣(市、區)人大常委會開展預算聯網監督工作。
國有資產管理監督的新要求如何落地?自治區本級全面實施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制度,各盟市、旗縣(市、區)分別於2019年和2020年底落實政府向本級人大常委會(人大盟工委)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制度。
《意見》還明確要求要把內蒙古人大監督的好經驗總結推廣出去,像對重點監督項目採取解剖麻雀式調研、“首次監督問題清單制”和“問題清單跟蹤監督銷號制”等形式進行監督,並實現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對人大常委會的審議意見和問題清單,“一府一委兩院”應由主要負責同志或分管負責同志批辦。
把人大代表主體作用發揮好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會的主體。新時代的人大代表工作要怎麼做?
讓代表閉會期間的活動真正活起來。健全代表聯絡機制,組織好代表接待日、代表小組活動,組織代表向原選舉單位、原選區選民報告履職情況。代表聯絡機構要通過多種形式公開代表基本信息。
讓代表對建議辦理工作的滿意度真正提上來。《意見》提出“兩個高質量”的辦理要求,就是引導和支持代表高質量提出建議、高質量的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實行代表建議承辦單位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和承辦人員分級責任制,建立答復承諾解決事項台賬。
《意見》還要求繼續實施約三分之一連任代表由人大常委會黨組向同級黨委提出建議人選的做法。支持人大建立健全職務代表退出增補機制、不稱職代表退出機制。把代表活動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保証專款專用。無固定收入的代表履行代表職務的,由同級財政按當地日平均工資標准給予補貼。
讓基層人大工作強起來
《意見》的一個突出亮點,就是對全區各區人大自身建設提出明確要求。像健全完善常委會委員履職規則、履職檔案、履職情況統計等制度,做好對常委會委員履職的評價和激勵工作等,是在總結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工作經驗的基礎上,作出的規范和提升。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明確提出要提高專門委員會具有專業領域工作經驗的委員比例,支持各級人大配齊財經、環保、社會建設等專業工作人員。重點支持設區的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加強工作力量配備。建立完善人大機關干部與黨委、“一府一委兩院”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干部間的雙向交流制度。
要適應人大常態化工作任務增加的實際,合理設置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機構,合理配備專業工作人員,使人大工作機構和工作力量與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相匹配。支持旗縣(市、區)人大徹底解決“一委一人”問題,保証人大履職需要。蘇木鄉鎮人大設專職主席,提名為旗縣級人大代表,有條件的可配備專職副主席或專職工作人員﹔街道人大應當設立專職主任或副主任。建立蘇木鄉鎮人大主席團工作常態化機制。在全區范圍內逐步推行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任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