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积极探索消费扶贫利益联结新模式

2020年08月26日15:55  
 

近年来,准格尔旗始终把消费扶贫作为打赢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坚持以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为导向,以推进产业扶贫和乡村振兴为动力,不断深化地企合力,积极探索创新消费扶贫新模式,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开展消费扶贫行动,采取“线上销售、线下对接”方式,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打破贫困地区农产品“产、供、销”壁垒,实现了贫困群体的稳定增收,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一、主要做法

(一)线上平台+企业(农产品加工)+农户(贫困户)的模式。制定出台《准格尔旗电商扶贫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奖惩办法。旗人民政府先后与神华准能集团、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等大型央企、国企和地方企业等大型央企签订消费扶贫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了稳定的消费扶贫关系。率先推动了十二连城碱水稻和其他小杂粮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旗下的多家网络平台上线,直接带动754户(43户贫困户)在参与中增收。同时积极引导内蒙古漫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设京东·碱滩羊官方旗舰店、淘宝·碱约生态农场、微信·微店等11个电商平台服务站加快提升服务效能,服务站共产生1665条服务信息,涉及金额300.4万元,确保电商扶贫发挥应有的效益。

(二)产业化联合体+合作社+农户(贫困户)的模式。为了有效破解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销售难的问题,准格尔旗不断创新思路,深化农企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培育建设蔬菜、林果、杂粮、山羊(肉羊)、碱稻、生猪、肉牛、矿业服务等8大扶贫产业联合体,着力在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上用力,做优做强本地农副产品,通过订单生产、保底收购、产销合作等方式,把种养植合作社、贫困户纳入产业联合体中,形成更加稳定的利益共同体。联合体内龙头企业要以高于市场的价格向种养殖合作社、农户(贫困户)回收农产品,直接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554户,建立了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确保贫困户长期稳定收益。

(三)企业+扶贫超市+农户(贫困户)模式。为了进一步推动矿业扶贫、消费扶贫,准格尔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神华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了准格尔旗矿区生态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充分发挥准能集团及其他驻地企业消费的拉动作用,因地、因时设立了2处扶贫定点超市,作为准能集团职工定点刷卡消费超市。同时在后勤采购、福利采购、职工福利卡刷卡消费等方面重点安排采购准格尔旗本土农畜产品,全部实行保底价收购,高于市场价的5%-10%,普通农户高于市场价的5%,贫困户高于市场价的10%。通过点对点的精准服务,打破贫困地区农产品“产、供、销”壁垒,拓宽销售途径,提高贫困群体的收入水平,构建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

(四)社会力量+驻村“第一书记”+农户(贫困户)的模式。为了扎实打好脱贫攻坚战,准格尔旗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脱贫攻坚,组织了开展年货节、扶贫产品推荐会、农民丰收节等活动,鼓励各级机关单位带头参与消费扶贫,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多种方式,不断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借助“百企帮百村”精准脱贫行动,持续深化利益联结机制,推动137家规模以上工矿企业与嘎查村建立产销关系,凝聚了强大消费动力。同时强化党建引领助力消费扶贫,发动全旗159名驻村第一书记开展消费扶贫,争做消费扶贫行动代言人,利用自身优势,搭平台、选路子,发动身边亲朋好友参与消费扶贫,激发贫困群众种养殖积极性,推动并逐步形成“人人参与消费扶贫,人人支持消费扶贫,人人宣传消费扶贫”的良好社会氛围,有效拓宽贫困户农副产品销售渠道,为贫困户持续稳定脱贫奠定基础。

二、取得成效

(一)拓宽贫困地区农畜产品的销售渠道。通过打造线上销售、线下对接、“多对多”集中销、“一对一”选购销相结合的消费扶贫新模式,搭建了销售平台,打通了销售渠道,减少了流通环节,提高了经济效益,有效促进贫困人口的稳定脱贫。目前,准格尔旗累计为贫困户销售优质农产品9800余万元。销售猪牛羊肉2260余万元,销售优质农产品6100余万元,销售其他产品1550余万元。

(二)促进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通过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推动各级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带头参与消费扶贫,结合“百企帮百村”精准脱贫行动,动员137家规模以上工矿企业等社会力量助力消费扶贫,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打通供应链条,拓展销售途径,打破贫困地区农产品“产、供、销”壁垒,促进贫困地区产品变商品,商品带动产业,有效助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以准能集团“以购代帮”助力消费扶贫为例,2019年共收购全旗农户、贫困户7965只山羯羊,白条羊总重量达到36.5万斤,老百姓销售收入达到1470多万元。

(三)提高贫困户群众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旗社会各界通过“以购代帮”方式助力消费扶贫,帮助农户(贫困户)将农畜产品顺利卖出去,拓宽了销售渠道,打通了销售壁垒,增强了农户(贫困户)脱贫的信息,提高了贫困户群众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切实推动了扶贫事业发展。

三、经验启示

(一)政府引导、示范带动是开展消费扶贫的关键力量。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是消费扶贫的关键力量,在消费扶贫中起着重要的引领带动作用。只有政府主动承担起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引导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积极开展消费扶贫,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助力消费扶贫,拓宽销售途径,打通销售壁垒,贫困户实现稳定增收,才能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二)企业帮扶、多方参与是开展消费扶贫的重要支撑。国有企业、广大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是消费扶贫的重要支撑和核心,对扩大消费扶贫规模、确保消费扶贫可持续具有重要作用。只有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脱贫攻坚,充分发挥国有企业、龙头企业、工矿企业的消费拉动作用,探索创新各企业与专业合作社、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才能助力扶贫产业持续发展。

(三)创新模式、精准对接是开展消费扶贫的有力推手。把创新模式、精准对接作为社会各界参与消费扶贫的有力推手,通过采取“线上销售、线下对接”的消费联结模式,促进农畜产品产销精准对接,实现以产定销、以销促产。只有全力打通农畜产品的外销通道,才能实现稳定增收,才能有效推动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李根)

(责编:张雪冬、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