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扎实推进水资源管理制度改革

2021年05月19日10:32  来源:人民网-内蒙古频道
 

近年来,准格尔旗始终把推进水资源管理工作作为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坚持以实现水资源开发可持续和生态环境可持续为目标,以健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为重点,严格控制水资源“三条红线”,紧紧围绕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要求,全面推动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主要做法

强化用水总量控制,推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印发了《准格尔旗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准格尔旗用水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编制了《准格尔旗2016-2026年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建立了严格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制度、单元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计划用水和超计划加价收费制度。进行严格规划管理、水资源论证、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实施取水许可、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有序推进了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积极推广节水改造技术,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按照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生产全过程,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建立健全节水产品认证、准入和淘汰制度,强化节水设施、器具和设备质量的监督管理,鼓励居民家庭更换使用节水器具。启动了用水产品用水效率标识管理工,全面推动了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

健全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提高水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制度,严格实施限制排污总量和削减单位排污量;制定浅层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深层地下水禁采的管理办法;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和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准格尔旗结合最严水资源管理的需要,以供水、取用水、排水等水资源利用循环主要环节为对象,以供水水源地、主要取水大户、集中供水系统、排水系统为监控重点,完善了与水资源“三条红线”控制相适宜的监控体系,实现了辖区雨量、水位、重点取水户和重点入河排污口是实时监控,建立了常规监测与自动监测相结合、定点监测与机动巡测相结合、定时监测与实时监测相结合的模式,成立了应急监测队伍,提高了辖区水资源应急监控处置能力,提高了水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有力保障了水资源供给能力与用水安全保障。

创新水资源管理监管机制,带动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为加强全旗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准格尔旗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健全水资源量质全面监管机制,完善了工业用水效率监督考核体系,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宣传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充分调动了社会各届广泛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完善了监督举报制度,建立水资源审计核算体系,带动了水资源管理体制的改革,构建了和谐统一的水资源工作机制。

取得成效

税改成效显著。近年来,全旗累计开展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两次,两座工业园区均已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其中大路煤化工基地规划水资源论证已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审批,准格尔经济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已完成编制上报工作。准格尔旗被确定为水资源费改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地区以来,全旗用水总量未超鄂尔多斯市水利局下达的用水控制指标。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水资源税征收总额约6.3亿元,其中2020年完成水资源税征收总额约1.5亿元。

农业节水灌溉效率提升显著。全旗建成有效灌溉面积25.42万亩,建成节水灌溉面积约21.24万亩,累计投入农业节水灌溉资金约2800万元,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1,2020年万元GDP用水量下降至11.35立方米。

水环境治理效果有所提升。全旗开展了龙王沟等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项目,建立了实时监测机制,成立了应急监测队伍,加强涉水环保监管,提高了辖区水资源应急监控处置能力,全旗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截至目前,全旗水功能区达标率为100%。

经验启示

以加强制度建设为基础。只有通过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了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制度等管理制度,才能为加快推进初始水权分配奠定基础,才能对水资源进行合理开发、综合治理、优化配置、有效保护,才能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以完善体制机制为保障。只有通过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了水资源管理的法规和制度,健全了单元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配置机制,才能为水资源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和依据,才能确保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以加强载体建设为抓手。河湖水系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只有把河湖管理保护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快推进水资源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抓手,才能有序推动了河长制建设,才能改善水功能区质量,确保河湖功能持续发挥、资源永续利用。 (李根 郑杰)

(责编:张雪冬、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