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起,呼和浩特市将对途经这一路段的车辆采取交通组织措施

2020年07月09日11:41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7月8日,记者从市交管支队了解到,按照《呼和浩特市三环路工程呼准立交交通导改设计》,市交管部门将于7月15日起至10月15日止,对由S103(呼大路)、S31(呼大高速)前往呼和浩特市城区的车辆,采取交通组织措施。

  据了解,具体措施为,由S103(呼大路)、S31(呼大高速)前往呼和浩特市城区的车辆,先进入西快速路南延伸段东辅道,在土默川路东口(信号灯路口)左转上土默川路,再右转进入Y304去往城区。

  在此,请途经该路段的机动车驾驶人谨慎驾驶,认真观察,按照指路标志、交通标志、临时渠化、提示标牌的规定通行,服从现场执勤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因道路施工给群众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支持。(记者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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