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城縣:抓好主責主業 強化“三不”機體

2020年08月31日15:36  來源:內蒙古赤峰市紀委監委網站
 

今年以來,寧城縣紀委監委一方面積極配合黨委政府抓好疫情防控,一方面堅持守土有責,抓好紀檢監察主責主業,不斷加大警示教育、監督檢查和執紀問責力度,持續強化“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體制機制。

常抓警示教育,筑牢“不想腐”思想防線。做實同級同類干部的警示教育,推動警示教育制度化和長效化。堅持處分決定宣布會、專題民主生活會和剖析警示會同步,有機結合案情公開與整改公開,突出警示教育針對性和時效性。持續開展“以案促改”“以案明紀”,深層揭示貪污腐敗的危害性、罪惡性,讓黨員干部見案自省、心存戒懼、談腐色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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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駐縣政府辦紀檢監察組組織召開廉政警示教育會議。

實現硬性約束到自主自覺的轉變,使其在行使公共權力的過程中自覺限制私欲的膨脹,達到清正廉潔的目的。把開展集中警示教育同開設警示教育課程、開展經常性提醒警示結合,從領導干部本人向家屬子女延伸,共同營造廉榮貪恥、廉潔齊家的濃厚氛圍。年初以來,開設廉政課堂9場,組織集體廉政談話30次,分層級、分領域召開專題警示教育大會25場次,印發廉潔自律提醒卡7期。

精抓監督檢查,完善“不能腐”機制體系。以三“綱”五“常”為主抓手,抓深抓實“精准監督年”活動,讓“不能腐”的機制體系更加豐實完善。三“綱”即:堅持問題導向與結果評價相結合為綱; 堅持抓“關鍵少數”與管“絕大多數”相統一為綱; 堅持整改落實與標本兼治相融合為綱。

五“常”即:深化政治監督,常守忠誠之本﹔做實日常監督,常盡為民之責﹔融合四項監督,常匯貫通之法﹔引領其他監督,常用可借之力﹔搞好自我監督,常懷律己之心。突出派駐監督、“近人、近事”優勢,統籌推動政治監督、日常監督、巡察監督實化、細化、具體化,構建“全面覆蓋、錯而有序、高壓緊湊”型監督模式,降低腐敗的“成功率”。 截至目前,全縣18個紀檢監察組開展監督檢查18輪次,參加被監督單位“三重一大”事項會議191次,抽調人員組團開展拉練式檢查1次,辦理問題線索40件。組成2個工作組,對全縣行業扶貧工作進行集中監督檢查,共發現4個方面9個具體問題,向教育局、衛健委、醫保局、金融和投資促進局、住建局5個單位印發檢查建議書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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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城縣紀委監委分管派駐紀檢監察組常委聽取各派駐紀檢監察組近期工作匯報。

嚴抓執紀問責,營造“不敢腐”法紀氛圍。把握好防止問責“泛化”和“淡化”的關系。強化科學問責、規范問責,防止問責泛化。做到精准把握政策、精准分析研判、精准作出處置,把好事實關、証據關、程序關、安全關,增強“鐵案”意識。堅持全面從嚴、一嚴到底,防止問責淡化。堅持以事實為依據、黨紀法規為准繩,做到“不以權勢大而破規、不以問題小而姑息、不以違者眾而放任”,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把制度的剛性立起來。年初以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162人次,其中第一種形態134人,第二種形態16人,第三種形態4人,第四種形態8人,分別佔比82.7%、9.9%、2.5%和4.9%。把握好“處分”和“關懷”的關系。抓好處分執行的“延伸工程”,每半年開展一次拉網式排查,對黨紀政務處分執行情況“回頭看”,推動處分執行落地。建立受處分黨員干部回訪教育制度,細化回訪工作職責權限,規范回訪工作程序和方式,加強對回訪結果的綜合運用,確保回訪教育常態化開展、回訪對象全面覆蓋。給予開除黨籍等黨紀重處分20人,開除、撤職等政務處分3人,共佔總處分人數的37.1%﹔開展黨紀政務處分執行情況拉網排查1輪、“回頭看”1次,發現問題18個﹔對受處分黨員干部組織回訪5輪72人次。釋放了從嚴懲治的強烈信號。把握好辦案效率和質量的關系。完善問題線索督辦機制,實行清單式銷號管理,提高分辦線索處置效率。加強交辦問題線索管理,加大指導審核力度,防止一轉了之、一看了之。採取異地交叉辦案等方式,破解熟人社會等難題,堅持依規依紀依法安全文明審查調查,深化“同志式”談話,嚴控“走讀式”談話,把辦案安全隱患和風險降到最低。上半年,共受理信訪舉報145件,同比增長22.9%,經過耐心講解政策、分析問題本質當場勸返信訪舉報10批11人次,引導分流涉法涉訴及個人訴求等業務外問題71批116人次。共處置問題線索156件,其中立案53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62人,組織處理49人﹔採取留置措施2人﹔收繳違紀資金220.5萬元。

(責編:張雪冬、劉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