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嚴查工程建設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目前整治工作已進入全面檢查階段

2020年06月11日10:24  來源:呼和浩特日報
 

  記者日前從市住建局獲悉,今年,呼和浩特市將以工程建設領域為重點,集中整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市場和招標投標等方面行業亂象,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健全市場准入機制,推進呼和浩特市建筑業平穩健康發展。目前整治工作已進入全面檢查階段。

  對建設單位整治的內容包括:未與施工企業簽訂工程承包合同或簽訂“陰陽合同”﹔違法發包﹔政府投資項目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未按規定設立項目管理機構,配齊人員,健全管理制度﹔未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施工單位支付工程款,未按約定及時足額向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撥付人工費,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無法提供施工合同、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有關資料﹔未及時處理農民工討薪事件。

  對勘察、設計單位整治的內容包括:未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証書,或超資質許可范圍承攬工程﹔以其他勘察、設計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所承攬的工程﹔勘察單位提供的地質、測量、水文等勘察成果不真實、不准確﹔設計單位未根據勘察成果文件進行建設工程設計﹔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專用設備、工藝生產線等外,設計單位有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的行為﹔設計單位未就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向施工單位作出詳細說明。

  對施工企業整治的內容包括:未在本單位資質范圍內承攬業務,項目經理等關鍵崗位人員與投標承諾或施工合同、施工許可証不一致,變更未履行手續﹔未按規定配齊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安全管理負責人),未按要求達到“四統一”(人員、資格証書、勞動合同、工資或社保關系)標准﹔轉包、違法分包所承建工程項目的問題,對於依法分包的工程項目,分包單位資質不符合要求,對分包單位承建過程中各環節未盡到管理責任﹔總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及時向專業分包、勞務分包企業支付工程款﹔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攬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未按規定開設或者使用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未按規定存儲農民工工資保証金或未提供金融機構保函﹔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未實行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分包單位未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編制工資支付表並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施工總承包單位未對分包單位勞動用工實施監督管理,分包單位未配合施工總承包單位對其勞動用工進行監督管理﹔施工總承包單位未實行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示制度。

  對監理企業整治的內容包括:未成立工程項目監理組織機構,未建立健全監理工作體系﹔項目監理機構人員不具有相應的資格,與投標承諾或合同約定的不一致,人員配備不齊全、未到崗履職,變更未履行手續﹔未對進場的總承包、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企業的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証、項目管理人員資格等進行審查。(記者 劉麗霞)

(責編:趙夢月、張雪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