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河長+檢察長”聯動模式 助推河湖生態環境整治

張聿修

2020年05月26日17:07  來源:人民網-內蒙古頻道
 

初夏的內蒙古呼倫貝爾草原綠意盎然,美如畫卷。清澈見底的伊敏河靜靜流淌,河水兩岸翠色蔥蘢,風景秀美。這是2019年9月初,全國政協公益訴訟專項調研組來內蒙古開展調研時,實地考察看到的一幕,也是內蒙古開展全區河湖“四亂”專項監督行動取得成效的一個縮影。

2019年,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與自治區河長辦聯合開展全區河湖“清四亂”專項監督行動,最大限度修復被損害的生態環境。此次專項行動直面2786個河湖“四亂”問題,恢復被污染河道7.5萬畝,清理污染和非法佔用河道692.84公裡,清理河道垃圾31.7萬噸,整改拆除違法建筑98.3萬平方米,創設“河長+檢察長”聯動機制,守護北疆全流域生態安全。

第一階段,從2018年4月,內蒙古檢察機關在全國率先部署開展了沿黃五市一盟“攜手清四亂 保護母親河”公益訴訟專項活動。2018年12月,最高檢察院與水利部聯合部署沿黃九省區“攜手清四亂 保護母親河”公益訴訟專項活動。內蒙古檢察院與內蒙古水利廳在已經開展專項活動基礎上,深化了沿黃河流域內蒙古段“攜手清四亂 保護母親河”專項行動,並在全國率先建立內蒙古河湖行政管理與檢察公益訴訟銜接的“河長+檢察長”聯動長效機制,創立了“一問題兩清單”機制,實現了四亂問題逐個填報《問題整改認領清單》由責任河湖長簽字、《問題銷號清單》由責任河湖長和檢察長“兩長”簽字確認,集中雙方力量啃“硬骨頭”,一個問題一個問題“拔釘子”,全年“兩長”聯動,取得很好效果。

第二階段,2019年4月,兩家再度聯手,將黃河局部流域治理的合作,向全區所有河湖流域保護延伸,開展了全區河湖“清四亂”專項監督行動。2019年8月,內蒙古發布2019年2號總河湖長令和《內蒙古自治區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三年行動方案(2019-2021年)》,均明確自治區水利廳與自治區檢察院建立協作配合和信息共享機制,此舉是依托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助力河湖行政機關強化河流環境治理和水資源生態保護的有效舉措。

用好監督利器,以點帶面,層層推進見實效。在全區河湖“清四亂”公益訴訟專項行動中,水利部門向檢察機關移送線索174件,檢察機關自行發現線索554件,立案542件,發出檢察建議515份,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灤河、遼河源頭水系流經內蒙古赤峰境內,赤峰市兩級檢察機關立足監督職能,將流經境內的854條河流、32個湖泊及全市大中小型水庫存在的“四亂”問題集中監督整治。

其中,寧城縣檢察院向寧城縣水利局對17家非法採砂企業怠於監管職責的行為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寧城縣水利局嚴格落實河道採砂許可制度,對大黑石溝河等31條季節性河流依法實行採礦許可,對全縣范圍內河道非法採砂進行依法取締,對老哈河大雙廟鎮榆樹底村河段、大明橋段等37處安全隱患河段進行了恢復治理。全區各級檢察機關切實將“通過訴前程序實現維護公益目的是司法最佳狀態”的理念落到實處,充分發揮公益訴訟訴前程序促進問題解決的優勢。

樹牢新發展理念,促進水域管護高質量發展。去年以來,深入推進公益訴訟保護黃河、保護內蒙古全流域生態安全向縱深發展,以持續強化河湖生態保護為目標,以行政執法與公益訴訟銜接配合為抓手,全面推動“河長+檢察長”聯動從“有名”向“有實”轉變,以長效機制推動履職擔當常態化,合力打好河湖生態保護攻堅戰。

(責編:劉澤、張雪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