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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嚴防境外疫情輸入 對故意隱瞞境外旅居史等行為將依法查處

2020年03月18日18:26  來源:人民網-內蒙古頻道
 

新聞發布會現場

人民網呼和浩特3月18日電(賀茂杰 趙夢月)3月18日,內蒙古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舉行第44次新聞發布會,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栗秉生、內蒙古自治區綜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醫師姜曉峰就對如何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輸入風險回答記者提問。

據栗秉生介紹,近期在境外的我國留學、務工人員回國意願強烈,境外疫情輸入風險已經成為當前最大的風險,形勢復雜、任務艱巨、壓力驟增。根據國家移民局推送入境人員數據,綜合民航、機場、鐵路等信息比對分析,3月1日0時至16日24時,共掌握入境來內蒙古人員數據為2420人,3月1日至13日,日均流量約110人。3月14日至17日均流量約200人。通過開展“攻堅清零4號”行動,全區公安機關“大數據+社區摸排”,進行開展大排查,逐人跟蹤掌握,已經對進入內蒙古的人員全部落實核查管控措施,並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及居家隔離醫學觀察。

3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了《關於防范境外疫情輸入的公告》,就落實境外來內蒙古人員申報信息、集中隔離、強化保障等提出要求,強化了有關防范境外疫情輸入管控措施。在具體社會管控方面,將著力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進一步強化大數據研判預警,認真落實入境轉運各項閉環防控措施

一是要提前預知預警。社會管控組已經建立了專門的大數據專班,整合共享邊檢、機場、鐵路、外事等各部門數據信息,力爭提前預知每一個入境來內蒙古人員,及時推送到盟市、旗縣,各盟市也要建立大數據專班,每日監測,進一步研判分析,把每一名入境來內蒙古人員的情況搞得更准,前移防控關口,向上報告、平行推送、向下部署三管齊下。確保一個不漏、不留死角。

二是要開展入境人員大排查。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要求,實施集中隔離的對象,應當覆蓋所有境外返回人員。目前,大數據專班正在對3月1日以來所有入境來內蒙古人員進行全面梳理,各盟市要立即組織開展對轄區內境外返回人員的全面摸底排查,對3月1日以來、14天以內境外返回人員,按照要求全部落實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措施。對故意隱瞞境外旅居史、不按規定向當地報告的,各級公安機關要依法查處。

三是要協同聯動、閉環防控。公安廳、衛健委已派出主管領導和專班專人,統籌做好北京和自治區內機場有關轉運、安全防護工作。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協同聯動,緊緊盯住入境、轉運、入區等各個環節,堅持線上線下一體、區內區外一體,層層把牢關口,逐環節點對點、手遞手交接,確保全程可知可控。

二、嚴格落實集中隔離、居家隔離防控措施

按照自治區要求,從日本、韓國、意大利、伊朗等疫情較重國家入境來內蒙古人員,一律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其他國家人員,除具備單人居家隔離條件的,一律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所有入境來內蒙古人員,必須如實申報登記身份信息、區內住址、聯系電話、14天內行程、健康狀況、入境目的等信息。在居家隔離、社區防控這個環節。要大力推進“大數據+網格化”社區警務工作,加快社區專兼職網格員等群防力量建設,深化智慧安防小區、平安社區建設,牢牢守住社區這道防控的最前線,各地要最大限度把力量沉入社區,把責任壓緊壓實,嚴格執行有關要求。

對確需居家隔離人員,必須履行向社區申請、旗縣指揮部實地核查程序,確保具備有固定住房、能滿足單獨居住條件、符合醫學隔離規范等條件,才可以採取單人居家隔離醫學觀察14天措施。屬地要落實好一人一專班,一人一方案的一對一管理和服務保障措施。

社會防控組要把各環節各方面措施抓得實而又實、緊而又緊、細而又細,堅決確保不讓一個人入境來內蒙古前未發現,不讓一個人入境來內蒙古后未隔離,不發生一起境外輸入病例形成疫情傳播事件,堅決筑牢境外疫情輸入防線,全面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

針對部分境外回國人員隱瞞病情、不服從隔離管理、影響疫情防控的情況,栗秉生表示,3月12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成吉思汗派出所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發現: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某小區住戶趙某、莎某(姐妹關系),3月7日從土耳其經阿布扎比乘飛機入境過程中,與鄭州新型冠狀肺炎確診患者郭某鵬有密切接觸。趙某、莎某在返呼后故意隱瞞出境史,未嚴格落實"隔離觀察"措施,未嚴格落實"如實申報"措施,期間多次在小區內自由活動並外出到飯店就餐,對新冠肺炎疫情造成傳播危險。目前,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公安分局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對趙某、莎某進行立案偵查,疾控部門對兩人採取強制隔離觀察措施。

針對這種行為,3月16日,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海關總署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境衛生檢疫工作 依法懲治妨害國境衛生檢疫違法犯罪的意見》,梳理出6類可能定罪入刑的妨害國境衛生檢疫行為,包括拒絕執行健康申報、體溫監測、醫學巡查、流行病學調查等衛生檢疫措施,採取不如實填報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隱瞞疫情,以及出入境交通工具負責人拒絕接受海關衛生檢疫或者故意隱瞞疫情等。一些入境人員懷著僥幸心理,採取各種手段拒絕申報,或者不如實申報健康狀況,不配合體溫監測﹔還有一些入境人員明知自己已經出現了發熱、干咳等症狀,或者曾經去過疫情嚴重的地區,故意隱瞞發病情況、境外旅行史等等。甚至有人採取吃退燒藥等方式降低體溫,掩蓋發熱症狀,在海關衛生檢疫環節蒙混過關,入境以后被確診為新冠肺炎,導致與其密切接觸的人員被感染或者被隔離觀察,給公共衛生安全造成重大風險。依照《刑法》規定,結合剛剛出台的《意見》,上述行為就可以依照《刑法》第332條的規定,以“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定罪處罰。

同時, 3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關於防范境外疫情輸入的公告》中也明確:對故意隱瞞境外旅居史、不按規定向當地報告的,各級公安機關要依法查處。通告中還強調,所有入境人員在內蒙古自治區期間,要遵守屬地疫情防控相關規定,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這裡提到的所有入境人員,包括外國籍人員。

對於如何隔離安置境外回國人員,姜曉峰介紹,為最大限度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有效防范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輸入風險,內蒙古嚴格落實疫情期間境外返回人員疫情防控相關措施及規定,全面細致掌握入境人員基本信息、入境時間、途經口岸、乘坐的交通工具和身體健康狀況等信息,實施遠端監測、入境篩查、分類管理、發現問題、及時處置、科學防控。

關於入境篩查方面,入境發現的發熱等症狀的人員及其密切接觸者,為其佩戴一次性醫用防護口罩,單獨實施流行病學調查並採集標本進行檢測。由入境邊檢站辦理完入境邊防檢查手續后,與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對接,按要求對其進行排查、診治和密切接觸者管理。其余人員按要求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樣本採集、檢測和辦理入境相關手續。所有入境人員應自覺遵守國家、自治區和屬地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自覺接受檢驗檢疫、隔離觀察等防控措施。

(責編:劉澤、張雪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