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

內蒙古分區分級推進服務業企業和單位復工復產

2020年03月14日22:49  來源:人民網-內蒙古頻道
 

人民網呼和浩特3月14日電(賀茂杰 趙夢月)3月14日,內蒙古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進行第41次新聞發布,內蒙古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主任、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推進復工復產工作組組長龔明珠同志就有序推進服務業企業和單位復工復產答記者問。

記者: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政府工作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要統籌做好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切實把疫情影響降到最低。請問,自治區指揮部對推進服務業企業和單位復工復產做了怎樣的安排部署?

龔明珠: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近期下發了《關於切實加強疫情科學防控有序做好企業復工復產工作的通知》,自治區也下發了《關於實行分類指導精准施策統籌做好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意見》和《關於實行疫情精准防控促進復工復產有關事項的通知》等文件,今天,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工作部署,又下發文件,就有序推進服務業企業和單位復工復產工作做出專門部署,進一步壓實了企業和屬地政府責任。指揮部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經濟社會發展,分區分級推進服務業有序復工復產。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穩妥有序、精准精細做好疫情防控和服務業企業、單位的復工復產工作。

在低風險地區,也就是內蒙古的四類地區,要在嚴格落實“外防輸入”措施的基礎上,本著分級分類、應放盡放的原則,滿足疫情防控要求的服務業企業和單位可自行恢復營業。

在中風險地區,也就是內蒙古的三類地區,要在嚴格落實“內防擴散、外防輸入輸出”措施的基礎上,本著分級分類、有序推進、能放盡放的原則,根據自身的疫情防控形勢,盡快研究制定服務業復工復產實施方案或指導意見,加快推進服務業復工復產。

在高風險地區,也就是內蒙古的二類地區,要在嚴格落實“內防擴散、外防輸入輸出”措施的基礎上,本著分級分類、分時有序、能放則放的原則,依據自身的疫情防控形勢,積極穩妥地研究制定服務業復工復產實施方案或指導意見,自主決定服務業復工復產時序。

記者:如何落實好地區和部門的責任,來保障服務業企業和單位復工復產的有力推進?

龔明珠:自治區黨委政府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服務業企業和單位的復工復產工作,切實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領導干部要切實把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關於分區分級精准防控、精准有序扎實推動復工復產的部署精神領會到位、理解到位、落實到位,把握處理好管和放的關系,給企業復工復產多清障、少設障、善保障,堅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兩手抓、兩手硬。

一方面,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地區要緊密結合疫情防控形勢發展變化實際,統籌謀劃、科學合理安排好服務業復工復產時序,取消審批、備案等不合理的限制措施,指導推進與群眾生活、工業生產、春耕生產密切相關的生活性、生產性服務業加快復工復產,確保完成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要加強對服務業企業和單位復工復產的運行調度,全面掌握服務業企業和單位復工復產、生產經營情況,協調解決企業和單位用工、資金和防護物資、員工返崗、交通運輸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切實為企業復工復產、提供民生服務經營創造良好條件。各地區要嚴格落實關於疫情精准防控、促進復工復產的部署要求,促進經濟活動的良性循環。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減稅降費等支持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及時兌付相關優惠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激發市場活力,支持企業加快發展。

另一方面,要嚴格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商務、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部門要認真落實監管和服務責任,督促服務業企業和單位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責任,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防疫管理制度,落實好經營場所、設施設備、營業環境、工作人員和商品的衛生防疫等防控措施,合理疏導人流,避免人群聚集,保障商業、餐飲業等服務企業持續穩定安全經營。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建立信息共享、相互銜接、協同配合、高效運行的綜合監管協調機制,全面排查檢查、督促經營者嚴格落實防控措施,做好各自職責范圍內的監督管理、應急處置等工作,嚴格做好風險防范工作。

自治區將進一步加大服務業企業和單位復工復產情況的督查檢查力度,督促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幫助推進服務業企業和單位盡快復工復產。在推進過程中,如有推諉扯皮、不作為等現象,將嚴肅追責,絕不姑息。為使工作盡快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自治區防控指揮部成立了推進復工復產工作組,專門負責內蒙古企業復工復產工作的政策落實、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

記者:在做好服務業企業和單位復工復產方面,企業應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龔明珠:企業是復工復產的主體,服務業企業和單位要全面落實企業法人主體責任,企業和單位法定代表人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責任人,門店店長為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責任人,企業和單位要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復工復產方案,明確疫情防控工作職責,確保防控機制到位、員工排查到位、防疫物資到位、場所管理到位、宣傳教育到位、食品安全到位,確保員工和消費者健康安全。要嚴格落實國家疫情防控有關技術方案、指南指引和自治區防控指揮部《關於實行疫情精准防控促進復工復產有關事項的通知》,切實落實好環境衛生整治、消毒、通風、從業人員衛生管理、體溫檢測、控制人流量等措施。商場、超市等要盡量創造條件讓顧客自助購物、自助結算、電子支付,縮短排隊等候時間。要做好從業者和進店顧客的日常疫情防控工作。從業者應佩戴口罩。餐飲企業不得提供婚宴等群體性宴席服務。提供住宿服務的經營單位要如實登記旅客信息,對來自疫情防控重點地區的旅客進行排查並及時報告當地疾控機構,按照疾控機構的指導採取相應措施。 

(責編:劉澤、張雪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