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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花开谱新篇!兴安盟再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荣誉

2022年01月24日12:18 | 来源:人民网-内蒙古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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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呼和浩特1月24日电(白建平 张聿修)近日,国家民委再次命名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这是兴安盟第二次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荣誉,也是国家民委连续两次将这一荣誉授予内蒙古自治区的地级市,标志着兴安盟和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兴安盟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是我国第一个省级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的诞生地,也是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最早实践地。兴安盟近6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生活着141万各族群众,有汉族、蒙古族、满族、朝鲜族等41个民族。兴安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源远流长,新中国成立以来,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谱写出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民族团结壮丽篇章。2016年,兴安盟被国家民委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盟”称号,成为全国首批获得这一称号的城市之一,也是内蒙古唯一获得该项荣誉的地级市。再获此项殊荣,意味着兴安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谱新篇。

兴安盟委委员、统战部长李国宏介绍,兴安盟始终把做好民族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践活动,创新成立“兴安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和835个覆盖盟旗乡村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会”,大力实施城市社区“石榴籽计划”和农村牧区示范典型“双十双百双千”工程,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民族团结互助行动和“石榴籽同心筑梦”系列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推动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近年来,兴安盟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全心全意为人民、因地制宜谋创新,积极构建“14466”工作体系,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群众思想认识问题和切身利益问题上,创建工作的思想基础、组织基础、群众基础、物质基础和社会基础日益牢固。多年来,兴安盟各族干部群众凝心聚力促发展,涌现了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践行着“守望相助、团结奋斗”的时代主旋律,成为祖国北疆一道亮丽风景线。

(责编:张雪冬、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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