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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三级

2020年02月26日11:15  来源:人民网-内蒙古频道
 

新闻发布会现场

人民网呼和浩特2月26日电(齐浩男 陈立庚)2月25日晚,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二十九次新闻发布会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主任许宏智通报了自治区调整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有关情况,并对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行疫情精准防控促进复工复产等媒体和社会关注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截至2月25日17时,全区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75例,已治愈出院35例,仍在院治疗40例。自2月19日起,全区连续7天未报告新增确诊病例。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自治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020年2月25日24时起,将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自治区级三级应急响应。

许宏智表示,近一周内,内蒙古自治区2个盟市出现聚集性疫情,存在家庭传播和社区持续传播的风险,对本地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另一方面,随着复工复产、交通运输的逐步恢复,自治区再次面临着病例输入的风险;同时,无症状感染者作为潜在传染源,也可能造成疫情反弹。这些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指导意见中省级Ⅲ级应急响应标准,因此决定将自治区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Ⅲ级。

许宏智介绍,下一阶段,内蒙古仍将加强疫情防控措施。概括起来,主要包括8个方面:一是各级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继续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巩固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控工作格局。二是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认真落实“四早”要求。三是严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做好重点场所消毒。四是加强城乡社区管控,加强返岗人员健康管理。五是加强学校师生、企业员工等重点人群防控。六是做好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发现、监测和报告,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管理。七是做好患者救治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八是立足防大疫、抗大疫,做足准备、做好保障。

避免疫情扩散,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印发了《关于实行疫情精准防控促进复工复产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文件都对复工复产后做好疫情防控提出了要求。各企业、单位要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对本企业、本单位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一是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制度、预案,强化单位内部管理。二是要实行员工健康状况报告,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做好员工健康管理。三是要加强工作场所进出人员的登记,做好工作场所通风、消毒。四是要减少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五是要配足消毒、防护的设施、设备、物资。六是要开展健康宣教,做好员工个人防护。七是要做好本单位异常情况处置,避免疫情传播。

(责编:刘泽、张雪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