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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难愁盼|内蒙古呼和浩特:快递车辆占道影响出行 交管部门立即整治

张聿修
2022年05月30日12:12 | 来源:人民网-内蒙古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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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下午,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科尔沁快速路以西林荫街西段存在快递车辆和快递件占用道路情况。该网友表示,已多次反映相关问题,但占道行为仍旧存在,留言希望能得到有效整改。

网友留言截图。

当天,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赛罕区大队收到此留言后,立刻核实网友反映的问题。回复表示,此处路段为科尔沁快速路以西林荫街西段,该条林荫街街道宽幅较窄,来往车辆仅可供两车并排而行。占道停放车辆主要为林荫街街道内,临街的两家快递公司京东及顺丰快递网点运送快递的非机动电动三轮车。占道原因为停放在店铺门前对电动车进行充电,及停放在快递网点前搬运快件造成了占道情况。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赛罕区大队九中队负责人称,此前已就此情况与两家快递网点负责人进行沟通,并组织警力常态化对反映路面交通秩序进行管理,对不文明快递行业从业者进行劝导及处罚。但仍存在网点负责人不重视居民出行需求、快递从业人员与交管部门打时间差将交通工具肆意停放在街道内的情况。

针对现阶段快递业交通工具摆放秩序乱的问题,九中队负责人对两家快递公司网点负责人进行约谈,所有快递公司所属电动车严禁任何时段停放于林荫街内,更不得以充电、搬运快递等临时停放为借口随意占道停放。九中队将主动联络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针对此处京东、顺丰两家网点门前乱象进行强化治理。

交管部门针对网友反映的情况进行整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赛罕区大队供图

同时,针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占道停放非机动车的驾驶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六条,严格对违反法律法规占道停放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5元至50元罚款,对拒绝接受罚款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扣留其非机动车,并将相关违法人员报送其快递行业主管部门。

经过与两家快递网点负责人就乱停乱放问题开展座谈会后,顺丰快递网点负责人表示将对此前已经租赁的快递运输交通工具专用充电场所进行规划整理后启用,用以满足网点电动三轮车充电及停放需求。京东网点负责人表示将参照顺丰网点,积极寻求不影响居民出行的方法。九中队将不定期对两家网点快递从业人员开展“文明从业我先行”交通文明安全宣传,大力倡导快递行业作为特殊行业对城市文明建设的引领作用,为市民提供畅通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您有哪些亟待解决的困难?欢迎来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把您的困难事、烦心事说一说。

(责编:赵梦月、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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