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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加快推进市本级国有企业重组整合

重组整合后市本级国有企业由原来36户减至10户

2021年08月23日09:39 |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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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主动作为,攻坚克难,通过整合做大、培育做强、转型发展、改制退出等方式,积极推动市本级国有资本向公共交通、市政基础设施、供热供水等公共服务领域集中。重组整合后,市本级国有企业的数量由原来的36户减少到10户,国有企业的主责主业更加突出,公共服务支持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今年,自治区党委、政府明确要求各盟市对所属企业进行重组整合,并按照经营性资产总额严格限定本地区重组整合后的国有企业户数。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相关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工作,成立了市本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此次重组整合工作;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呼和浩特市本级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同时,成立了11个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推动所分管领域企业的重组整合、转型发展等工作。

在对市本级国有企业所属行业领域、经营状况等进行全面梳理的同时,通过整合做大、培育做强、转型发展、改制退出4种方式进行改革。在整合做大方面,按照分行业分领域归类原则,将分布在交通投资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供热、文化旅游4个领域的20户企业,整合为4户企业集团(交投、城建、燃热、文旅),减少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形成资源合力。在培育做强方面,重点按照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功能定位,将功能相似的市本级国有企业划入运营公司,推动青城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整合等方式,盘活做强国有资产。在转型发展方面,通过公司制改革、深化企业内部改革等措施,推动公共交通、供水、粮食储备领域的3户国有企业进行转型;按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和智慧城市建设有关要求,实现金融集团、智慧青城科技2户企业高质量发展。在改制退出方面,对资不抵债、持续亏损及企业性质仍为全民所有制的9户企业,通过改制退出、破产注销等方式进行清理,对改制后尚有一定盈利能力、发展潜力的企业,将其划转到业务相近、功能定位相似的企业集团。

在推进重组整合过程中,呼和浩特市坚持将市本级国有企业重组整合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在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上,重组整合后,市本级的10户企业均是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实现了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目标;在深化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上,进一步厘清了出资人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职责,明确市国资委专司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发改、住建、交通运输、文旅广电、城管执法等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不再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在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工作及梳理不具备竞争优势、缺乏发展潜力的非主营业务(企业)和低效无效资产上,要求重组整合后的企业聚焦自身功能定位和主责主业,通过无偿划转、资产重组等方式清理非主业类子企业,严格将管理层级控制在三级以内,并同步对内部机构实施整合。

为确保重组整合达到预期目标,呼和浩特市对市本级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工作提出明确纪律要求,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方面,要求重组整合期间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严肃工作纪律上,要求任何企业或个人在重组整合期间不得突击提拔干部、招聘人员、发放钱物、擅自划转资产、转移债权、违规转让或处置国有资产,重大投资、重要决策等事项要报请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办理。在加强督查方面,由呼和浩特市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对各国有企业重组整合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落实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记者 宋向华 通讯员 张飞)

(责编:孟佳澍、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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