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全区首单跨境电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落地施行,内蒙古丝路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为和林格尔县首家实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36号公告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不仅可以试行“无票免税”政策,而且企业所得税可以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4%”的方式核定征收。政策出台后,和林格尔县税务局第一时间组织业务骨干对税务注册登记的11户跨境电商开展政策辅导,协同海关、商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数据校验,精准锁定了内蒙古丝路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建立税企直联机制和绿色通道,税源、税政等相关科室通力合作,在规定时间完成受理、推送审批全流程。及时了解企业困难和诉求,确保企业问题及时解决。
“我们作为全区首家跨境电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企业在办理准入及后续各项业务时遇到了诸多困难和问题,和林格尔税务局在第一时间启动税费征管协同机制,联合多个部门及时研究解决我们的难题。今天顺利拿到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结果,让我们让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了和林格尔县税务局方便快捷、优质的办税服务。”拿到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结果的内蒙古丝路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乔晓波说。2021年内蒙古丝路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累计贸易额将达到6000万元,增值税减免700余万元,企业所得税可享受200多万元的优惠,为我们企业的壮大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围绕和林格尔及新区的发展。和林格尔县税务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多措并举积极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顺利开展。今后,和林格尔县税务局将聚焦纳税缴费痛点、难点、堵点,结合学党史主题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和‘千名税官服务好万家企业’的系列活动,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为优化首府营商环境贡献税务力量。” 和林格尔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梁思亮表示。(王效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