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呼和浩特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十八次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十三次会议精神;会议审议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总结》《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呼和浩特市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体系创建项目推进方案》,研究部署下一步改革工作。
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书记王莉霞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2021年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提出的“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发挥全面深化改革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关键作用”重要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立足全市“十四五”发展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大力推动首府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
会议强调,要始终站在“两个维护”政治高度,保持改革定力、增强攻坚意识,坚持改革创新与实践需要相统一,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推动“十四五”开局之年改革取得更多新突破、新成效。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改革的价值追求,推出更多解决群众急忧愁盼的改革举措,最大程度满足群众需求。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压紧压实改革责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不折不扣将各项重点难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切实通过改革激发活力、增强动力。
市领导贺海东、白永平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记者 冯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