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并解读自治区实施2020—2021年度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政策的相关情况。
据介绍,内蒙古自2018年起,启动实施了重度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有效解决了重度残疾人特殊困难,缓解了残疾人家庭因意外事故带来的经济负担。
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今年,内蒙古在此前实施的重度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政策基础上,优化资源配置、整合资金使用效益,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障人员范围由往年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扩大至0—59周岁全体持证残疾人。自治区投入700万元为全区43.7万名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的0—59周岁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这与目前已有的60周岁以上残疾人纳入自治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保障互为补充,实现了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
据了解,此次内蒙古为残疾人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期限为2020年6月30日至2021年6月29日。承保机构中国人保财险内蒙古分公司将为残疾人开辟专属绿色服务通道,提供一站式理赔服务。疫情期间,考虑到重度残疾人实际困难,该公司将适度延长索赔时限,合理放宽理赔条件和就医医院限制,用专属服务提升残疾人权益保障。(记者 李存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