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通人员管控工作的通告

2020年06月15日10:30  来源:通辽日报
 

  鉴于国内本土疫情局部反弹的情况,为进一步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管控措施,巩固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向好的局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6月13日零时后,所有从北京市西城区、丰台区、房山区等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进入我市的人员,须向所在派出所、社区(嘎查村)主动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并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6月13日零时前,从上述中、高风险地区进入我市人员未满14天的,一律执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至期满14天。

  二、上述隔离人员在隔离期间,有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的,要立即向所在社区(嘎查村)、入住酒店报告,及时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检查。

  三、从中、高风险地区进入我市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缓报、瞒报、谎报信息的,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广大市民群众要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掌握拟从中、高风险地区进入我市人员情况的,要及时向所在街道(苏木乡镇)、派出所、社区(嘎查村)报告。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监督举报,发现相关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社区(嘎查村)反映情况,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五、今后,国内疫情风险等级由低风险调整为中、高风险地区进入我市人员,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2020年6月13日

(责编:张雪冬、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