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机关受理信访案件3个月内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率为100%

2020年06月09日10:01  来源:人民网-内蒙古频道
 

新闻发布会现场

人民网呼和浩特6月9日电(齐浩男)6月8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举办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新时代检察宣传周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区检察机关落实最高检“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有关工作情况。

据介绍,2019年3月至2020年5月,全区检察机关收到群众信访件13059件,均做到了7个工作日内“应回尽回”“能回尽回”;符合检察机关受理条件满3个月答复期的,答复办理过程或结果的答复率为100%。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由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是指检察机关收到群众来信后,要在7个工作日内给信访群众一个回复,判断其信访件是否属于检察机关管辖,如果属于其他机关管辖,要及时移送并告知信访群众信件已收悉,同时告知应由哪个机关办理。如果属于检察机关办理的,要在3个月之内向信访群众答复办理结果,3个月不能办结的,以后每个月向信访群众答复一次办理进展。此项制度旨在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利保障通道,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据悉,此次新闻发布会为全区检察机关开展的“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的第一项活动。在6月8日至12日宣传周活动期间,全区三级检察机关将举行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访、公开听证等系列活动。

(责编:刘泽、张雪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