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集体。
自2016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3年来,杭锦后旗法院按照上级法院决策部署,举全院之力,聚全院之智,全力攻坚克难,切实向“基本解决执行难”迈进。
2016年至2018年,共受理执行案件6472件,结案5568件,执结率86%,“3+1”核心指标全部达标。2019年受理执行案件2657件,执结2484件,执结率93.51%,2019年“3+1”核心指标相对提升,位于全市法院前列。
三年的“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中,该院开拓创新工作思路,强化执行措施,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先后组织开展“草原雷霆”“决战决胜”等集中执行会战15次,推进结案率有效提升,并集中解决了一批民生和重点案件。
进一步完善了执行日常工作管理,修改完善《执行法律文书审批实施细则》《执行款物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实现了依靠制度管人、管案。认真落实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管理模式,确保案款管理规范有序。
今后,杭锦后旗法院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不断巩固和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成果,确保执行工作质效高水平运行,为杭锦后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石玲 王燕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