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呼伦贝尔市委书记于立新。(袁永红 摄)
“习近平总书记再一次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使我们更加坚定了紧密结合好呼伦贝尔的实际,一以贯之地贯彻好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不断端正政绩观、发展观,带领呼伦贝尔的各族群众做好生态保护建设这一百年大计,全力建设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的决心。”全国两会期间,人民网记者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草原与湿地修复治理等话题对全国人大代表、呼伦贝尔市委书记于立新进行了专访。
人民网记者:5月22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的审议。在全国“两会”现场聆听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您有怎样的体会?
于立新:这次全国“两会”,是我第三次聆听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代表团审议的重要讲话,每一次聆听习近平总书记讲话,我都感到无比振奋、倍受鼓舞。今年习近平总书记深情嘱托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深受教育、深受启发、深受鼓舞。
我感到“人民”两个字的分量在我心目中更加重了。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生动诠释了中国共产党人把人民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的政治情怀,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深情牵挂,使我更加深刻地理解了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意义。
我感到对做好各项工作的信心更足了。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对内蒙古工作的关注和肯定,进一步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内蒙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这既是鼓舞,更是鞭策。使我更加坚定必胜信心,更加焕发奋斗精神,更加全身心地投入到打造祖国北部边疆亮丽风景线的工作中。
我感到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决心更大了。习近平总书记再一次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使我更加坚定了紧密结合好呼伦贝尔的实际,一以贯之的贯彻好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不断端正政绩观、发展观,带领呼伦贝尔的各族群众做好生态保护建设这一百年大计,全力建设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的决心。
人民网记者:呼伦贝尔最大的价值在生态,“坚持生态优先、发挥绿色优势,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呼伦贝尔有哪些举措?
于立新:呼伦贝尔市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呼伦贝尔的实际,带着感情学习、带着使命思考、带着问题领悟,以学思践悟推动学以致用,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认真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落地落实。
我们继续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把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作为全市各级党组织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进行长期学习、宣传和贯彻。在具体实践中,我们将不断从制度上和体制上加强激励和约束,严守生态红线,坚决做到不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项目坚决不上、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上、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上,继续丰富和完善绿色发展指标体系,通过差异化考核指挥棒更好地引导绿色发展方向,在全市上下凝聚起更加广泛的共识,进一步形成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构筑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的强大合力。
我们继续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立足呼伦贝尔生态极端重要性和欠发达的市情实际,充分发挥呼伦贝尔最具竞争力的生态优势,不断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提高呼伦贝尔生态品牌的价值,大力发展现代农牧林业,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旅游产业价值链,更好地把呼伦贝尔的绿资源优势和冷资源优势变成经济优势。进一步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
我们继续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坚持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把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一体推进、持续用力。在河湖湿地保护上,始终把呼伦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全力推进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全面展开科学研究,确保呼伦湖水质指标持续向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在草原保护上,严格落实禁牧休牧轮牧、退牧还草、生态补奖等草原保护政策,确保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70%以上。在森林保护上,在实施好天然林保护、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重点工程的基础上,切实加大已垦林地还林还湿力度,不断增加林业资源的生态价值和自然资本。
我们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完成好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任务,开展好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扎实推进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水源保护工程;不断加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名录企业检测和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严控农牧业面源污染。确保让呼伦贝尔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净。
人民网记者:近年来,呼伦贝尔市不断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通过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实施了草原修复治理、湿地修复治理、水利工程、科研监测等18个项目,使呼伦湖水面恢复到2056.6平方公里,达到了水量增加、水面恢复、水质趋好的效果。请问呼伦湖生态综合治理取得了哪些新成效?
于立新: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呼伦湖的生态环境。多年来,在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帮助下,呼伦贝尔严格遵循自治区确定的“稳定水量、改善水质、提高环境质量”核心目标,紧紧围绕“最大程度削减人为因素对自然环境不利影响”工作方向,坚决把呼伦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全力推进,稳步推进治理项目,有效实施呼伦湖周边环境整治,不断加大生态执法力度,切实减少人为活动干扰,坚持科学改进治理举措。呼伦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形成了稳定向好的趋势,不断取得新成效。
水量保持稳中有升,根据水利部门监测数据,2020年1至4月呼伦湖水面面积均稳定保持在《呼伦湖流域生态与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修编)》确定范围内。水质持续得到改善,2020年1至3月,呼伦湖水质指标符合自治区批复的《呼伦湖流域生态与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修编)》规定的水质目标要求。生态环境明显恢复,环湖周边以及入湖河流两岸柳灌丛、芦苇等主要湿地植被得到恢复,野生动物栖息繁殖地与鱼类洄游通道得到良好保护,流域生态环境已得到改善。国家Ⅰ级保护动物东方白鹳和Ⅱ级保护动物鹰鸮、凤头蜂鹰等又出现在呼伦湖自然保护区内,野生鸟类种类已由333种增加至345;绝迹多年的黑斑狗鱼、拟赤梢鱼、重唇鱼等鱼类重现踪迹,鱼类的种类已由32种增加至35种;哺乳动物种类已由35种增加至38种,狼、黄羊、沙狐、艾鼬、黄鼬、狗獾等动物的种群数量也有所增加。这些动植物的恢复和增加,特别是作为自然界中主要掠食者之一狼的集群出现,反映出保护区生态环境的向好发展和人为干扰的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