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上午,2020年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布后,市区中小学入学政策的新变化,引起了广大家长的密切关注。为便于大家更好地了解呼和浩特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调整情况,昨日,市教育局就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比较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
主要有两点变化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0年,全国各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主要是对民办学校招生政策做了比较大的调整,主要变化有两点:一是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二是报名人数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录取比例为当年招生计划的100%,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网上报名后直接录取。这些招生政策不仅在呼和浩特市各旗县区是统一的,全国各省市区间也是基本一致的。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表”公布
涉及孩子入学问题可咨询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呼教办字〔2020〕4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2020年呼和浩特市市区小学入学工作的信息采集时间为6月1日—30日,8月15日后网上公布招生结果。
市区初中入学工作,先由市四区教育局于6月20日前进行户籍和学籍资料审核;6月20日至30日学生再进行个人信息采集及志愿填报;7月11日,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同步进行电脑派位和随机录取工作;7月13日至19日,市四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未被录取学生入学,并于开学前两周内完成“阳光分班”工作。
涉及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具体问题,可以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对应的中小学校咨询。
招生范围明确
公办、民办学校不能自行组织招生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民办学校招生是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的,纳入统一管理的内容包括招生计划、招生区域、招生对象、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招生规程、招生结果、学籍管理等。市区民办小学可招收所属行政区域(旗县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不得跨区域招生。市区民办初中可在市四区范围内招生,不得去五个农业旗县或跨盟市、跨省市招生。
实行“公民同招”后,不允许公办民办学校另行组织招生报名或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公民同招”与以往招生方式有区别
好处是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
“公民同招”是指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其基本要求是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公民同招”主要是为了制止少数学校愈演愈烈的违规提前掐尖招生行为,回归正常的招生秩序。“公民同招”强调的是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下在同一时段、按统一步调有序开展招生。
“公民同招”与以前的招生方式最大变化是,市四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呼和浩特市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中进行所有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公民同招”的基本流程和具体步骤由市四区教育行政部门设定并向社会公布。实行“公民同招”后,招生报名、录取等工作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以往,无论是超前教育,还是掐尖招生,都导致办学竞争变为招生竞争,使得“教好学生”不如“招好学生”,这些问题使教育生态遭到破坏。义务教育是事关国家发展、事关民族未来的大事。义务教育“育分”只是义务教育全部选项中的一个部分,并非全部,更不能代替全部;“育人”才是义务教育的本质。“公民同招”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不存在生源竞争,而在于办学特色与教育质量的竞争。真正卓越的教育,是“有教无类、人才成才”的教育,是为每个孩子提供合适的教育,而不是选择所谓的优质生源,择生而教。新一轮招生入学改革,明确发出信号:尊重学校教育规律、尊重人才成长规律。不选择生源,也不揠苗助长,更不过早竞争,有教无类的同时又因材施教,在重新划定的“同一条起跑线”上,真正比试教书育人的内涵动力。“公民同招”,不仅是双赢,而且是全赢。“公民同招”有利于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和促进教育公平。
个别民办学校提前掐尖招生
违规且不算数
有家长问:“听说之前有个别民办学校早已通过生源摸底、招生咨询、预约等方式在提前掐尖招生了,还有些机构打着民办学校的名义安排招生考试。如果已被民办学校私下预录取了,算数吗?”
针对以上问题,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答复:首先,这种做法是不允许的,私下预录取的也不可能算数。其次,今年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在统一的招生管理平台上进行。目前招生工作还没有开始,市教育局也劝告个别学校和机构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所有变相的招生行为都是违规的,所谓的已私下预录取也是无效的。与此同时,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也会加大查处力度,个别学校或机构违规招生引发的一切后果都要由其自身承担,各地区教育部门不及时制止和查处也要被严肃追责。
市教育局欢迎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积极举报相关违法行为,各地区教育部门及学校都会公布并畅通招生入学咨询和举报渠道,主动地、全过程接受家长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共同促进首府教育良性发展。
《意见》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成绩、竞赛成绩或证书证明不能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依据。呼和浩特市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民办初中学校填报志愿和录取
充分体现学生自愿、家长自愿原则
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出来后,各地区教育局会对未被录取的学生进行统筹安排入学。学生及家长可以通过“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了解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住宿管理等相关信息。
有意愿到民办学校就读,并填报志愿的,才有可能被志愿学校录取,不可能被未填报志愿的民办学校录取,充分体现学生自愿、家长自愿的原则。
公办、民办的九年一贯制学校
其小学部学生都可以直升其初中部
九年一贯制学校是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法有关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年限的规定组建起来的、贯穿小学与初中教育的一体化学校。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小学部学生都可以直升其初中部。
九年一贯制学校如果其初中部招生计划多于小学部直升人数的,剩余招生计划由主管教育局通过电脑派位或随机录取方式招录;如果其初中部招生计划少于小学部直升人数的,也要通过电脑派位及随机录取方式招录。
电脑派位及随机录取
保障公开透明和公正实施
电脑派位、随机录取及“阳光分班”过程都坚持公开、阳光、透明,届时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部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新闻媒体、公证处等全程参与和监督,确保电脑派位及随机录取公开透明、公正实施。
实施“公民同招”后,市区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凡经全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通过电脑派位或者随机录取(含统筹安排入学),且在被录取学校连续就读满三年的学生,参加2023年中考时具有“分招”资格。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都会“阳光分班”,实施分三步
2020年,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起始年级都将推行“阳光分班”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分班工作将在开学前两周内完成。
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操作过程具体分为三步:一是确定班数和班额。各学校根据主管教育局制定的招生计划和学校实际录取的学生人数,确定开办教学班的班数和班额;二是确定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学校根据开设的班数,首先确定班主任人选,其次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确定与班主任配套的各学科任课教师,最后将班主任及配套任课教师名单上传至“阳光分班”软件平台;三是现场随机分班。各旗县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设立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现场,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部门、家长、学生、教师、新闻媒体等各界代表监督下,家长代表或学生代表现场操作计算机分班软件,对全体新生按照男女性别合理搭配进行随机编班,同时对每个班级对应的班主任及配套任课教师进行随机分配,整个过程要全程录像。分班结果现场打印成册,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由学校、主管教育局基教股和纪检部门分别持有,同时各学校要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分班结果。
《意见》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设立“重点班”“火箭班”,学校不得对“阳光分班”结果进行调整或重新编班,各学校要及时将分班结果在学校醒目位置予以公示。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名单均需要上传至“阳光分班”软件平台,学生不得自行挑选班主任或任课教师。
采取有效措施
严查中小学招生入学违规行为
《意见》要求,各旗县区教育局要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建议免去相关责任人职务、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责,向社会公布教育行政部门的纪检监督电话。
同时,市教育局也会健全完善中小学招生违规举报、申诉和受理机制,对工作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记者 杨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