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重拳打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行为

2020年04月14日10:01  
 

为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牧民工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辽市制定印发了《社会信用体系专项行动方案》,通过联合惩戒机制重拳打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行为。

方案规定,对拖欠农牧民工工资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对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各类用人单位及相关人员,由相关部门在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以及交通出行、高消费等方面依法进行限制。

去年通辽市有3家企业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推送到通辽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联合失信惩戒。今年通辽市将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契机,深入实施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持续加大对企业欠薪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所有符合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及相关人员,做到“应列尽列”上“黑榜”,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实施全方位惩戒,提高失信违法成本,最终形成不敢欠、不能欠、不想欠的社会氛围。

(责编:赵梦月、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