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克石人民检察院:“1322”机制助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2020年03月28日11:40  
 

近年来,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上级院部署要求,因地制宜,发挥主观能动性,在不断的实际工作中创新出一套富有当地特色的“1322”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机制,有力提高了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的办案质效,切实推动了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业务的进步和发展。

2019年,申请人孙某某认为牙克石市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监督。经过该院干警审阅卷宗,通过提取物证鉴定的方法认定该案为民事虚假诉讼。经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后,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向呼伦贝尔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该案经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后,依法改判。在该案的办理中,通过首次引用“1322”机制,提高了办案效率,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

呼伦贝尔市地域广阔,农业牧业林业类型齐全,每个地区的案件也都有各自的地方特色,需要根据每个地区不同的特点开展线索摸排和进行民事行政法律监督。2019年该院检察人员在工作中发现牙克石地区农村土地多,很多农场主均在农村信用社办理贷款,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以往存在贷款办理不规范引起民事诉讼的实际情况,针对很多担保案件被告辩解对担保事实不知情的现象。为此,检察人员积极开展调查取证,调取信用社合同原件并协调相关部门出具笔迹鉴定,掌握有力证据,大幅提高了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实效。

据了解,“1322”工作机制,即建立“月调度、周调度”机制;实行“多口宣传”“律所走访”“监督排查”三项工作机制;采取“逐级沟通”“个案汇报”两项机制;落实“律师辅助取证”“因地制宜类案监督”两项机制。通过“1322”工作机制,2019年共排查线索200余件,发出检察建议170余份,发出再审建议4件,民事诉讼监督提请抗诉2件,行政诉讼监督提请抗诉2件。

下一步,牙克石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还将继续发挥这一工作方法的优势,继续深入研究民事和行政法律监督的特点并不断完善工作举措,为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贡献力量和智慧。(李岱岷)

(责编:刘泽、张雪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