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与自治区高院召开司法工作座谈交流会

2020年03月14日19:46  
 

为促进内蒙古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推动法治内蒙古建设, 3月12日,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高院召开司法工作座谈交流会,就自治区司法厅与自治区高院构建畅通高效、信息化、智能化沟通协调机制进行现场办公。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毕力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出席会议。

会上,自治区高院信息技术处介绍并演示了自主研发的内蒙古法院人案事大数据分析平台,该平台包括五大模块,于2019年8月正式上线运行。通过该系统可以了解到辖区范围内各级法院案件审判、执行的态势,真正实现了“静默化管理”,为加强全区各级法院及审判管理部门的审判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毕力夫表示,近年来自治区高院和基层法院的工作在杨宗仁院长的带领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支持和帮助力度特别大,特别是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促党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律师、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方面给予自治区司法厅大力支持,两家沟通协调和联系也越来越紧密。

毕力夫厅长指出,希望在自治区司法厅与自治区高院接下来的工作中,一是要加强各业务领域的数据共享,提高工作效率;二是要实现律师管理平台与人民法院电子诉讼等平台对接,进一步推进刑事诉讼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三是要加强刑罚执行工作,加强对减刑问题的调研,制定全区统一的减刑标准。

杨宗仁表示,2019年全区法院和广大干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开展“提质增效年”专项活动为抓手,很好地完成了繁重艰巨的工作任务,实现了审判执行质效显著提升。全区法院结案率达到91.9%,创历史新高,一审判决发改率、一审服判息诉率、案件结收比三项指标均位于全国前列。2020年自治区高院要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根本,深化司法改革和智慧法建设为动力,以创新内部管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严明纪律作风为重要抓手,推动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自治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杨宗仁指出,自治区司法厅走在了全国司法行政管理工作的前列。在信息化共享工作方面,自治区高院要加深与自治区司法厅的学习和交流,希望自治区司法厅多“传经送宝”,两家共同为推进内蒙古法治建设工作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会上,毕力夫厅长与杨宗仁院长两家下一步工作开展方向的理念高度一致,并就信息化建设工作,诉调机制建设、律师服务保障,刑罚执行工作,规范司法鉴定工作,人民陪审员管理培训工作建立了沟通渠道,为接下来两家建立更加深入的联动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乔欣,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吴铁城,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覃剑锋,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政委于海,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蒲伟刚,自治区高院副院长刘英杰、自治区高院副厅级审判员王伟及两家单位机关各处室(局)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并发言。(王希) 

(责编:刘泽、张雪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