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司法厅疫情防控指挥部法律服务分指挥部召开第三次调度会议

2020年02月20日10:43  
 

2月17日,内蒙古司法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法律服务分指挥部召开第三次调度会议,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吴铁城主持会议。各成员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吴铁城首先传达了自治区司法厅厅长毕力夫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工作的指示精神,对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来所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并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部署。

吴铁城指出,做好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工作是自治区司法厅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的重要职责,也是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司法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的重大举措。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公共法律服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司法厅《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工作十二条便民惠民措施》,使群众足不出户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吴铁城强调,法律服务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并对近期的重点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

一要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稳定两大任务和要求部署工作,最大限度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

二要充分利用平台优势,积极主动提供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确保《内蒙古自治区贯彻<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重大举措落实方案》落实落地。

三要加强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工作的延伸。建立疫情防控法律服务专业团队,各级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平台)要开辟疫情防控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对疫情防控工作一线的人员提出的法律服务要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并减免相关费用。

四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动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根据所在嘎查村(居)委员会工作安排,采取适当方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隔离区、定点医疗机构周边地区、误工返乡人员集中居住区等重点区域要定期排查,及时发现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五要加强疫情法律咨询服务。对受到疫情影响的法律咨询需求、敏感法律咨询问题,要认真研究提出专业咨询意见,有效解答群众关切。发挥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认真分析研判疫情防控工作法律风险,主动为疫情防控决策提供法律论证,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要努力实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7×24小时服务,嘎查村(居)法律顾问保持联络畅通、及时反馈。(王希)

(责编:刘泽、张雪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