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新当选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石泰峰领誓

2020年01月16日20:23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1月16日上午,新当选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与新当选的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常委会委员,在内蒙古人民会堂依法进行宪法宣誓。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袁永红 摄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1月16日上午,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新当选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院忠,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邓月楼、毕力夫、张平江、张英奎、张国忠、武国瑞、萨仁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内蒙古人民会堂国徽高悬,五星红旗鲜艳夺目。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宣誓现场气氛庄严隆重。

本次宪法宣誓采取集体宣誓的形式。石泰峰领誓,大会执行主席那顺孟和主持宣誓仪式。

宣誓仪式一开始,全体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国歌唱毕,领誓人石泰峰走到宣誓台前,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宣读誓词。参加宪法宣誓的人员列队站在领誓人身后,举起右拳,跟诵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铿锵有力的誓词,传递着宣誓人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坚定决心,是对全区2500多万各族人民的庄严承诺。他们一致表示,始终忠于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永远铭记誓言,时刻不忘初心使命,切实履行承诺,实干担当、开拓创新,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戴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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