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發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Ⅲ級預警

人民網呼和浩特10月23日電 (王慧)10月23日,呼和浩特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呼和浩特市衛生健康委關於發布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Ⅲ級預警的通告》。
呼和浩特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截圖
2021年10月23日,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報告2例本土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第五版)》(內防指發〔2021〕38 號)的要求,經研究決定,發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Ⅲ級預警信息如下:
一、預警級別及起始時間
預警級別:Ⅲ級。
2021年10月23日起進入預警期,預警時間從本預警通告發布之日持續到2021年底。
二、注意事項
2021年10月16日以來凡與確診病例有過接觸史或活動軌跡有交集、重合的人員,要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社區(村)、單位或入住酒店申報登記,積極配合屬地做好隔離觀察、核酸檢測、健康監測等工作,並全部納入社區管理。凡近期與確診病例有過接觸的呼和浩特市人員,如出現發熱、咳嗽、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症狀,要立即做好個人防護前往設有發熱門診(診室)的醫療機構就診,就醫途中盡量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各旗縣區、各單位要嚴格落實防控責任,加強對本旗縣區、本單位與確診病例有過接觸史或活動軌跡有交集、重合人員的排查和管控工作,按照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嚴格落實預檢分診和首診負責制,對可疑病例,特別是發熱患者要詳細詢問旅居史及接觸史,並及時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嚴格按規程處置,應檢盡檢,應隔盡隔,確保不流失、不脫控一個可疑患者。
廣大居民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不傳謠、不信謠,主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進一步提高防范意識,落實個人健康防護措施,繼續保持科學佩戴口罩(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場所活動時)、勤洗手、常通風、“一米線”、不聚集等文明健康的生活習慣,近期非必要不外出,盡量減少聚集性活動,避免前往人員密集和通風不良的公共場所活動,積極主動到轄區疫苗接種點預約接種,做到“應接盡接”,共筑免疫屏障。
按照國家、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的要求,呼和浩特市衛生健康委將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預警的分級,及時發布和調整預警信息。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推薦閱讀
相關新聞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