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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全力保障今冬农牧民取暖用煤

2021年11月24日08:55 | 来源:通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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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市能源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消息,截至11月19日,全市9个旗县市区全部完成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采购合同签订工作,经初步统计,各地按照农牧民申报需求与国家电投内蒙古公司扎哈淖尔露天煤矿累计签订煤炭采购合同242545.3吨。目前,正在开展煤炭运输及分发工作。

  根据各旗县市区政府征集统计汇总,全市9个旗县市区共有94856户农牧户申报冬季取暖用煤180600.5吨。煤炭价格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自治区东部各盟市农牧民取暖用煤价格在2020年10月底坑口价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规定和2021年度煤矿供给通辽市内集中供热价格(255元/吨)测算,选择两者最低定为255元/吨。

  截至11月21日,全市9个旗县市区已全部开展煤炭拉运工作,累计拉运煤炭15328.1吨。针对目前存在的煤炭拉运量小、分发到户率低、煤炭成块率低等问题,下一步将全力组织协调各旗县市区做好煤炭拉运工作,要求煤矿提高煤炭成块率,加强煤炭装卸及运输过程安全管理,确保运输车队正规、车队司机安全管控到位。

  为确保农牧民取暖用煤政策落到实处,市能源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增设“全市供暖取暖保障工作专班”,按照专班责任分工,市住建局和能源局负责取暖用煤煤源落实,市发改委和市监局负责加强全市范围内煤炭质量和价格等方面的有效监督,严厉打击囤货居奇、哄抬煤价行为,市交通运输局全力保障运煤道路畅通,必要时帮助协调解决运煤车辆不足问题,市财政局和市人民银行负责对确有困难的地区和农牧户提供资金等方面的信贷支持。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分工,对本部门负责事项加强全过程监督指导,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全市农牧户冬季取暖用煤政策有效落实,让全市农牧民在寒冷的冬天有煤烧、买得起。(记者 许媛媛)

(责编:张雪冬、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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