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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授予王爱林刘安“北疆楷模”称号

林少春杨宗仁李琪林出席发布会

2021年11月13日07:52 | 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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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2日晚,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在呼和浩特举办王爱林、刘安同志先进事迹发布会,授予他们“北疆楷模”称号。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林少春为王爱林、刘安同志颁发“北疆楷模”证书和奖章。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出席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播放了王爱林、刘安同志先进事迹视频短片,并以情景剧的形式再现了他们的工作场景。王爱林、刘安同志的同事、帮扶对象从不同角度讲述了他们在工作中的感人故事。

  王爱林是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在基层法院工作17年来,用法官的刚强与自信,用女性的善良与柔情,挽救了无数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被人们亲切地称为“法官妈妈”。她即使在身患重病、与癌症抗争的同时,仍然忘我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情怀。

  刘安是内蒙古大兴安岭北部原始林区森林公安局恩和哈达派出所二级警长,他22年如一日扎根条件艰苦的原始森林无人区,克服高寒、缺水、缺电等各种困难,用无怨无悔的坚守和付出,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了不平凡的业绩。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号召,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政法战线党员干部,要以王爱林、刘安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勇于担当的政治品格;学习他们一心为民、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崇高精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向王爱林、刘安同志学习活动与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过硬的作风,全力以赴投入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中,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见习记者 郝佳丽)

(责编:张雪冬、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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