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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公告 

2021年08月03日09:23 |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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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在呼和浩特市有效贯彻实施,推进现代统计调查体系建设,提升统计运作效率、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发挥统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将于2021年8月上中旬对“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的范围、方式和重点内容

此次“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走访、调阅资料、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一) 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

主要检查旗县区、部门(单位)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的主要做法及成效,重点检查和了解政府及其部门贯彻实施统计法、发挥统计作用、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可靠可信的主要措施。

本部门承担的统计数据指标的主要类别和数量情况,特别是经济发展主要指标、民生主要指标统计核算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建议。统计调查项目及制度方法科学设置、统计在机构协作、信息共享方面的情况。统计数据质量和源头数据的情况,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情况,统计调查对象依法落实统计调查任务方面的情况。

依法设置统计机构、配备统计人员、保障统计工作的情况,统计监督职能发挥情况,统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监测评价作用。

(二)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深入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二、受理时间

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于2021年8月2日至8月12日反映至呼和浩特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三、受理方式

为增强执法检查实效,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在意见建议受理期间通过来电、来信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对呼和浩特市各级政府及部门(单位)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地址:新华大街1号市党政大楼658室

邮编:010010

联系电话:0471-4606031

邮箱:wdgz2017@163.com

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依照《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条例》和《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办理,不再回复意见建议提出人。

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8月2日

(责编:孟佳澍、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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