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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强化责任担当防汛抗旱保安澜

2021年07月16日10:39 |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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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抗旱工作是鄂尔多斯市的工作重点,落实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是做好此项工作的关键。6月,鄂尔多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各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鄂尔多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通报了2021年鄂尔多斯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并在《鄂尔多斯日报》进行了公示。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社会监督的重大举措。

多年的防灾减灾实践已经一再证明,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是行之有效的防汛抗旱工作制度安排。今年,鄂尔多斯市从市到旗区、苏木乡镇落实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积极推进了应急与气象、水利、住建、能源、水文、军警等部门合作,逐步细化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建立健全配合联动机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了防汛抗旱隐患排查,建立了问题台账,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和负责人;修订完善了各类防汛抗旱预案,积极落实了应急物资物料和抢险救援队伍,组织市、旗区、苏木乡镇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及市、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了各类防汛抗旱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实行了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专人加强对堤防险工、河湖库坝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监测,确保发生险情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充分调动了各方面力量,通过启用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机动抗旱设备、机动运水车辆,尽最大能力将旱灾损失降到最低。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6月11日,鄂尔多斯市开始进入汛期,目前已进入主汛期,做好防汛抗旱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使命光荣。鄂尔多斯市各级各部门将继续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最大限度降低水旱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记者 路宁)

(责编:孟佳澍、张雪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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