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检察院创新“五个一”工作法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撑起法治保护伞

2021年06月18日15:52  来源:人民网-内蒙古频道
 

为民办实事,是党史学习教育的切入点、落脚点,党史教育开展以来,东胜区检察院把创新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7+N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根据上级党委政法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相关部署要求,创新 “五个一”工作方法,切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成为为民服务的生动实践,为人民群众、为民营经济办实事,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东胜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创新 “五个一”工作法,为企业发展提供“检察方案”

今年以来,东胜区检察院制定了办理民营企业案件的“五个一”工作方法,即所有涉民企案件都遵循“一企业、一调查、一报告、一评估、一档案”原则,案件承办检察官积极入企调查,实地查看企业经营情况、纳税情况,深入了解企业在保障民生、保障就业等“六稳六保”方面所作贡献,形成调查报告,结合案情,从是否有利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有利于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出发,综合评估,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采取办案措施,作出具体处理决定,最后形成专项档案,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在“五个一”工作方法指导下,截至目前,今年东胜区检察院办理涉及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共计16件,入企调查17次,其中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审结14人,决定取保候审21人,作出不起诉决定3人。

充分全面履职,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一是将“少捕慎诉慎押”“平等保护”等司法理念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坚持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慎捕慎诉,认真履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责,对能不羁押的尽量变更为非羁押强制措施,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同时,厘清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严把涉企案件罪与非罪界限,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企业正当融资行为与非法集资犯罪的界限,全力确保民营企业正常运转,持续发展。

二是严厉打击破坏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犯罪。依法打击盗窃、抢劫、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敲诈勒索等侵犯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财产的犯罪,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犯罪和损害商业信誉、强迫交易等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引导民营企业正当生产、经营和竞争。

三是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或违规违法操作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的,依法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在办案中,发现有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

提升服务能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服务“六稳”“六保”,做民企健康发展的“贴心人”。按照“五个一”工作法要求,在入企调查过程中与企业建立常态联络机制,认真总结办案中发现的民营企业经营管理漏洞、法律政策风险等问题,及时向企业发送风险提醒函、检察建议等,为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提供精准服务。

二是在司法中普法,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和内容。积极开展法律宣讲,联合工商联等部门开展企业家座谈会、组织观摩庭审等,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普法宣传。凝聚各方力量,齐心协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三是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保护民营企业结合起来,自查检察机关经办案件,起底侵犯民营企业、破坏营商环境相关问题线索,查清在办案过程中有无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相关问题,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于涉案民营企业提出的合理合法诉求,检察机关依法依规积极回应、认真对待。在职权范围内,协调各部门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

立足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我们永远在路上。在今后的工作中,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尽心竭力地为民营经济发展保好驾,护好航,以促进民营经济蓬勃发展。(陈思思 李艳君)

(责编:张雪冬、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