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呼和浩特5月8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报,对2020年落实稳就业保民生、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16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资金、项目、土地、改革先行先试等30项奖励支持措施。
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在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被认定为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综合评价好的地方,2021年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中给予一定奖励;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被认定为推进质量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2021年在质量工作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示范基地建设、质量技术机构优先布局建设等方面,予以激励支持;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被认定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的地方,2021年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中给予一定奖励。
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正向激励机制的工作要求,国务院办公厅自2017年起已连续5年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表扬和政策激励,有力推动了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进一步调动和激发了各地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此次受激励地方典型性、示范性较强。216个拟激励地方中,东部地区87个,中部地区61个,西部地区68个,兼顾了东、中、西部地区平衡;市级75个,县级112个,市县占比接近90%,体现了向基层倾斜的原则。
目前,各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组织兑现各项激励措施,指导地方用足用好激励政策,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