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十三项实践活动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2021年04月20日20:37  来源: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民政部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部署,聚焦“急难愁盼”,聚焦“五个着力”,突出“四个围绕”,立足民政职能职责,在全区民政系统部署开展十三项具有民政特色的“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用心用情用力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在为民办实事的生动实践中厚植为民情怀,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围绕制定惠民政策,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制定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具体贯彻措施,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制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措施,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认定政策,稳步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规范资金管理发放,努力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

围绕实施利民项目,开展“关爱老人、享受美好生活”行动,指导各地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身边、床边、周边”便利服务,提升智能化环境中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高服务的可及性、多样化水平。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行动,年内将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部纳入助学资助范围,实施困境儿童医疗手术康复“添翼计划”,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特殊儿童的特殊关爱。开展“慈善关爱、连结民心”行动,为符合慈善援助条件的重特大疾病患者提供便捷有效服务。开展“康复辅具进社区”行动,为社区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围绕简化办事流程,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实施减免一批收费、降低一批收费、规范一批收费、查处一批收费、通报一批收费等“五个一”活动,进一步降低涉企收费规模,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增强服务企业能力,为企业减轻负担;完善社会组织审批“马上办”“计时办”“承诺制”机制,提高办理社会组织审核审批实效。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行动,到年底前,争取实现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受户籍地限制,便利于民。

围绕提高服务水平,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提升村民委员会规范化水平和为民服务能力,促进社区服务提质增效,努力做到“居民有需求,社区有服务”。开展“五社联动、情暖基层”行动,在苏木乡镇(街道)建立社会工作站,在嘎查村(社区)“两委”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优势作用,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提供关爱服务。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讲好地名故事、挖掘文化内涵、弘扬红色文化,增强群众文化自豪感和自信心。开展“践行福彩宗旨、服务基层群众”行动,有效实施特困帮扶和助力群众就业。开展“关心关爱社会组织”行动,为社会组织订一份党报、赠一本书、过一次“政治生日”,开展一次专题培训、表彰一批先进,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开展“戴党徽、亮身份、办实事、树形象”行动,组织厅系统广大党员、团员、志愿者积极投身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为同城联创共建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实践活动要求,全区民政系统要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深入开展察民情访民意“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全面查找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破解制约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障碍,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烦心事,将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惠民之政、利民之举精准送到群众身边,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民生改善的实际成效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责编:刘泽、张雪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