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地甩手 分红到手

2021年03月17日09:15  来源:内蒙古日报
 

  天气回暖,春意渐浓。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白泥井镇侯家营子村官牛犋社村民敖四娥已经开始盘算开春之后的活计。她说,有合作社托底,她家增收不愁。

  敖四娥口中的合作社,是侯家营子村的官家牛犋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有247名社员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涉及土地3161.6亩,人均耕地面积12.8亩。2019年,合作社正式成立,社员自愿将耕地入股,并采取成本共摊、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联合经营方式发展种植业。合作社依托社党小组,成立由种植和经营经验丰富的5人组成的社管会,社管会负责统一种植、统一管理、统一购销,年底全体社员按股分红。

  “去年腊月,我家在合作社领了10万多元的分红,真正过了个富足年!”回忆起那次分红场景,敖四娥激动地说。

  合作社理事长高勇介绍说,2020年合作社种植大玉米1000亩收益136万元,种植青贮玉米1538亩收益224.95万元,向外流转土地762亩收益49.38万元。除此之外,还获得农业保险赔款11.8万元、玉米差价补贴11.5万元,所有收益共329.58万元。除了留下一部分资金作为合作社集体增收,2020年给全社274名社员共发放300万元分红。

  大家伙儿掰着手指头算了一笔账:以往土地流转费平均每亩每年600元计算,人均土地12.8亩,人均收入7680元。2019年实现联合经营后,每亩利润可达1000多元,每人平均分红1万多元。

  人没变,地没变,模式变了,收入增了。

  在白泥井镇,“入股分红”模式只是改变土地经营方式的探索之一。

  联合经营(代耕代种)模式和“土地托管”模式两种模式也风生水起,让农民得到真真正正的实惠。

  联合经营(代耕代种)模式是在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情况下,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仅与农户或村社集体签订种植合同,为农民开展全程耕种和田间管理服务,待农作物收成后,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按照不低于市场价优先收购农民种植的农产品,或牵头负责、抱团对接市场进行统一销售,农牧民也可自行自主处理自己的产品。

  “土地托管”模式分为“全程式土地托管服务”模式和“菜单式土地托管服务”模式。全程式土地托管服务是企业将土地从农户手中流转回来或通过订单合作,将土地交由合作社或种植大户进行经营,打破户与户之间的界限,土地成方连片,实行统一耕种、统一管理、统一收获。菜单式土地托管服务是企业不参与土地流转,只为农户提供农资供应、技术指导、农机服务等全方面全链条式的服务和优惠,并按照规定收取服务报酬。

  随着农村人口大量转移、人地分离,农村土地不再是农民“取富之地”。“谁来种地”“怎么种地”和如何提高土地利用率成为“成长的烦恼”。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既是优化农村土地配置、保障粮食安全的必然选择,也是加快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如今,该镇在不断提高土地流转率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土地合作经营规模,组织和引导小农户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大大提升了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使农户人均增收2000元以上。(记者 韩雪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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